大国企MBO不宜到不准 李毅中回应产权改革争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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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 10:39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程明霞 北京报道 12月13日下午,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2004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年终总结大会时说:“要明确大型企业不准搞管理层收购,中小企业的管理层收购也要区别情况,要规范。对于管理层收购,国资委要制定发布专门文件,做到有章可循。”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随后的发言中透露:“这个决定是今天早上的政治局会议刚刚定下来的。” 这可以看作今年“产权改革大争论”以来,中央政府对于MBO的结论性说法。 从“不宜”到“不准” 对于管理层收购,今年10月底,李荣融在“五部委形势报告会”上发言时的意见还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企业‘不宜’实施管理层收购并控股。”而在2003年年末,国资委高层在国务院新闻办的发布会时这样表态:“我们从未说过反对管理层收购。” 在13日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李荣融说:“管理层收购无非是两种手段,因为他一定要想办法把价格压低,所以他要不就把企业做亏、资产评估得很低,要么就把现有的资产切出去一块,转移出去,然后再评估价格。” 他说:“这样子做的民愤大了!我们一直以来都说改革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我看近期要多强调公平。” 李荣融还特别提到了云南茶叶厂的案例。他说,他们搞管理层收购,开始在内部定的价格是3000万,后来拿去公开挂牌后,还是这拨管理层,花了8000万才买下来,“看看差了多少!” “黄菊副总理已经明确指示,大型企业不准搞管理层收购,我和荣融主任一致的意见是,中央企业不搞管理层收购。”李毅中在最后一天做会议的总结发言时也表示,“管理层收购的结果是使所有权和经营权趋于合一,这从理论上看是不符合我们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的,我们国企改革改了20年不能再退回去。” 政府高层从去年到日前对MBO态度的逐渐调整和明确,显然与今年的“产权改革大争论”及不久前国资委联合几大部门进行的“全国大检查”的结果直接相关。不规范的管理层收购是国资委汇总全国21个省的检查结果时发现的最大问题。 李毅中在讲话中说,“总的看,目前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管理层收购和国有产权交易不规范。” 这种判断显然获得了领导层的认可。 谁是大型企业 “按统计局的划分标准,我们的中央企业基本上都是大企业,省市级按照标准划分下来属于大型企业的,当然也不准搞管理层收购。”当本报记者会后向李荣融求证什么样的企业是大企业时,他这样表示。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网站上查到的资料显示,目前大中小型企业的划分依据的是国家统计局于去年5月新调整后确定的标准,对工业企业而言,从业人员在2000人以上、销售额3亿元以上、资产总额在4亿元以上的企业就属于大型企业。 “按这个标准的话,很多省市级的做MBO的企业,其实也属于大型企业,比如烟台市属企业张裕,还有宇通汽车,都算是大型的MBO了。而中央二三级企业当中,也有很多规模很小、效益和资产质量都很差的小企业。”上海荣正投资咨询公司董事长郑培敏认为,国资委这样以企业规模来限定能否做MBO的规定,还需要在执行上有更明确细化的指导意见。 “在我们以往做MBO时,基本没有一个大中小型企业的严格界限,但我们自己会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中央企业、垄断性、行政性和‘国’字头的企业,我们都不会给它做MBO。”郑培敏说,“像一些中央企业的二三级企业,虽然规模很小,效益不好,但行政级别却很高,我们也不会做。” 而据当初参与制定96号文,即《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一位国资委官员介绍,按照国家统计局去年调整后的标准,划入中小型的企业更多了。“我们在96号文里规范管理层收购时,并没有对企业规模的限定,但是如果严格按照要求做的话,大型企业是根本不可能操作管理层收购的,它的资产太大。” 郑培敏说,今年“产权改革大争论”对MBO实际上的进展和操作其实并没有很大的影响,想做的还是在做,但国资委的这个新规定对明年MBO的规模和进度会有什么影响还说不上,要看国资委还会有什么执行上的细则规定。 回应产权改革争论 “去年下半年我去地方调研时,各地对国企改革有各种说法,什么‘国退民进’、‘中央进、地方退’、‘靓女先嫁’等等,都公开这么讲。”12月15日,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总结讲话时,李毅中在谈及今年11月“大检查”的情况时,首先提及了去年调研地方国企改革时的状况。他说,因为地方国资委还未组建到位,去年的国企改制、产权转让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让人心情沉重”的问题。 “但今年我再去地方看,我发现这些错误观念基本上都纠正过来了。”李毅中说。11月份,他曾亲自带队赴广东和江苏检查。 国资委汇总全国21个省的检查结果显示,目前各地国企改制与国有产权转让相比之前有很大的进步,国资委还总结出了三个“前后不一样”。 三个“前后不一样”是指十六届三中全会前后不一样;地方国资委成立前后不一样;以及两个文件(指96号文与三号令)出台前后不一样。国资委的检查认为,很多的不规范行为都在地方国资委的组建到位与两个文件出台后得到解决。 李毅中在当日会议上也首次评价了“产权改革大争论”的观点。 他说:“这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对国企改革非常关注,有很多议论,反映了国企改制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缺点,这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 “但是有的人把问题夸大了,难免以偏概全,甚至提出要暂停国企改革和国有产权交易,这个结论显然是不对的;另一种观点是仍然主张国有经济从一切竞争性领域中全部退出。” 李毅中说,“这两种议论都是片面的,都是不符合事实、不符合中央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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