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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基本经验与面临的主要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 01:54 中国经济时报

  宋立 宋宝云 刘小宾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金融篇

  一、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历程与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中国金融业开始了对外开放进程。伴随整个经济外向度的不断提高,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按照承诺加大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力度,金融业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一)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历程

  1、起步阶段(1979~1993年)

  与改革开放同步,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1983年颁布和实施《关于侨资、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办法》,首次从法律层面对外资金融机构给予保障和规范。

  2、市场化、国际化阶段(1994~1996年)

  以1994年汇率与外汇体制改革为标志,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进入市场化、国际化阶段。在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建立新的外汇体制基本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对外资金融机构在经营地域和业务范围上的开放程度。

  3、亚洲金融危机后的调整期和WTO准备阶段(1997~2001年)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国际经济发展普遍减速,国际投资和资本流动缓慢,外资进入中国的步伐放缓。与此同时,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步伐加快,国内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为了应对外资银行的大规模进入而开始了艰苦的制度和准备工作。

  4、履行加入WTO承诺、加速开放阶段(2002年至今)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按照加入WTO谈判时的承诺,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了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的对外开放。目前,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已经进入加速阶段,正在按照承诺实施全面开放。

  (二)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现状

  1、银行业对外开放现状

  (1)外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截至2007年10月底,共有35家境外机构投资入股23家中资银行,入股资本总额达210亿美元。除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之外、原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商业银行均引入了境外战略投资者。资产规模较大、经营效益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也探索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

  (2)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截至2007年10月底,共有22个国家和地区的95家外资银行在中国25个城市设立了230家分行和79家支行;46个国家和地区的191家外资银行在中国25个城市设立了241家代表处。

  (3)外资银行业务品种和经营规模。截至2006年12月底,外资银行经营的业务品种超过100种,115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在华外资银行本外币资产总额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例为1.8%。外资银行占有外汇贷款市场份额的20%,国际贸易结算市场的25%。

  (4)外资银行经营地域分布。外资银行分支机构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上海的外资银行数量居全国之首,其次为深圳、北京。

  2、保险业对外开放现状

  保险市场是中国金融业开放力度最大、开放时间最早的领域。

  (1)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数量。截至2007年第三季度,共有15个国家和地区的47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了135个营业性机构,21个国家和地区的140家外资保险机构设立了近200家代表处。世界主要跨国保险金融集团和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都已进入我国。外资保险公司数量已经超过中资保险公司,业务方面外资保险公司和中资保险公司基本相同。

  (2)外资保险公司在华经营地域分布。2004年底我国取消了对外资保险公司设立的地域限制。截至2006年底,在北京、上海、深圳和广东四个开放较早、外资保险公司较为集中的地区,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分别占当地市场份额的19.43%、17.37%、10.14%和8.86%。

  3、证券业对外开放现状

  (1)外资金融机构参股或参与组建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06年底,我国共有中外合资证券公司8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5家,在58家基金公司中占到43.1%的比例。2004年底外资在合资基金中的持股比例放宽到49%,截至2007年5月,共有11家合资基金公司的外方持股比例达到这一上限。

  (2)外资金融机构通过QFII制度直接投资中国A股市场。截至2006年11月,共有51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总额度已经达到126亿美元。2007年5月QFII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 QFII额度扩容至300亿美元。

  (3)外资证券机构直接参与中国证券市场。截至2006年6月底,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共有外资证券经营机构代表处100处,其中68家取得业务资格。在取得业务资格的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中,同时取得经纪商和主承销商业务资格的有33家,7家仅取得主承销商资格,28家仅取得经纪商资格。沪、深证交所各有4家外资金融机构特别会员,30家和19家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直接从事B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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