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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如何堵邪疏正(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5:51 21世纪经济报道

  其次,工商部门通过章程备案,可以掌握发起人持有股份的初始转让情况,但经转让的股份再进行转让,工商部门就难以掌握。而且由于其他股东及其持有的股份因不属于公司登记事项,导致工商部门难以掌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的变化情况,因此,让并没有掌握情况的工商部门作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出质的登记机关,其中可能会存在巨大的风险。

  疏导之策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流动天性通过合法渠道无法得到满足,那必然使得股份公司的合法需求也只能通过非法渠道满足。

  伴随着这种需求,各种各样的所谓产权交易所和产权托管中心纷纷冒了出来,产权交易中心和产权托管中心很多都是由地方政府或者某些部委批准设立的,因此,很多投资者都相信这些是“合法”的机构,一些非法证券活动就是利用了投资者这种心理,现在某些地区的产权交易中心和托管中心已经沦为非法证券活动的“帮凶”。一些地方的托管中心为非法股份转让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使得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大量以“股权托管证”的形式流向市场,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虽然产权交易所和托管中心问题多多,但是不少地方政府仍大力发展本地的这类机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至少有十几个经济发达省份都在整合本地区的产权机构,力图形成区域性乃至全国性柜台市场的既成事实。”证监会2007年对全国股份制公司进行的一次摸底调查中发现。

  实际上早在1998年前,地区性的股权交易市场曾经盛极一时。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1997年的一份政策研究简报估算的结果显示,当时将企业股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市场”在全国约有十几个,分布在沈阳、鞍山、大连、天津、淄博、青岛、济南、武汉、无锡、杭州、义乌、郑州、乐山、南宁、宜昌、珠海等城市。在这些市场上“挂牌”的企业共约三百余家,基本是国有的“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中的“大企业”。在这些市场上的“会员”共约300家,共拥有股民约500万。

  在各地建立柜台市场的争夺中,天津最为高调,2007年5月在天津市金融工作会议上,天津市发改委主任就表示,“天津正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全国性柜台交易市场,形成统一监管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完善我国股票市场的结构性和区域性布局。”

  “无论柜台市场设立在哪里,都应该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只设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市场,而不能重蹈覆辙。”市场人士建言。

  “在现实操作中,不允许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符合公司法的精神的,因此,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时不能僵硬地执行法律,而是将合理的需求和非法证券活动区别对待。”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

  但是这毕竟只能是权宜之计,用法规的形式明确什么是合理的需求什么是违法的行为,在满足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的正常流动需求的同时,将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流动纳入统一管理,这才是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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