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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回忆之王志伟:券商和资本市场一起成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0日 08:45  新浪财经

  1990年到2010年,中国证券市场走过了第二十个年头。如今它正如一个青年人,朝气蓬勃、风华正茂,偶尔会犯些小错误,从中吸取教训,然后更加健康和壮大。

  他还是一个非正常成长的年轻人,从一出生就被赋予了太多的希望和呵护,被寄予了太厚重的责任。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些长辈,目睹了他们的出生和成长、时时给予鞭策和激励、处处送出关怀和温情。

  在二十年之际,他们对这个青年人有什么话要说?哪一些成长的故事令他们记忆深刻?他们如何憧憬和规划他的未来?

  新浪财经陆续推出“二十年记忆”约稿,由亲历证券市场二十周年的代表人物来为您讲述他们的“二十年记忆”。

图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志伟。图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志伟。

  与中国资本市场一起成长

  作者: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志伟

  我国资本市场已走过风风雨雨二十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建设成就。现在,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上市公司数量、股市市值、证券化比率都跃上了新台阶。作为资本市场的中介组织,我国证券公司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诞生,他们为市场带来了竞争、带来了活力,反过来也推动了市场的发展,促进了新秩序的形成。

  适应资本市场法制化趋势,推动公司规范经营

  法律制度是资本市场有序规范运行的基础,也是资本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不断提高资本市场规范化程度,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

  中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相对于发达经济数百年的发展历史还显得年轻,法制环境也不太成熟。新兴加转轨的中国资本市场迫切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1998年12月,《证券法》颁布并于1999年7月1日实施。2005年11月,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颁布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两法”的修订实施,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迈上新台阶。

  然而,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之前,不少“问题券商”漠视法规制度,忽视风险管理,盲目追求高利润、高回报。不少问题券商经营行为短期化,心态浮躁,经营管理方式粗放,风险管理能力薄弱,违规行为也屡有发生,最终酿成灾难。

  综合治理期间,监管部门普查摸清证券公司风险底数,清理挪用客户保证金、挪用客户债券、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和帐外经营等违规风险事项。在此基础上,我国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实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这样就从制度上杜绝了挪用保证金的可能)。监管部门还建立和完善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和预警制度。

  两法实施后,监管部门加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的一系列举措,使我国资本市场普遍性、系统性风险显著降低,证券行业发展的步履更加稳健。

  国内外的经验教训表明,要保持我国证券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有关证券公司监管的基础制度,既要有效控制创新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又要防止立法立规过于滞后,防止过度管制阻碍资本市场的发展,必须牢牢守住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我们知道,证券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证券公司具有很强的“外部性”,证券公司如果风险失控,引发危机,可能成为全社会的负担,大型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甚至会破坏国家金融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美国雷曼兄弟公司破产倒闭引发国际金融危机,至今余波尚存。早期不少证券公司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或多或少地存在不太规范的经营行为。在综合治理期间,有31家券商因为违规经营不得不退出证券市场,教训是深刻的、惨痛的。

  深刻反思这些惨痛教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违规是最大的风险,合规才可能长治久安。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风险管理、合规经营是证券公司永续经营的根本要求。证券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规范运作,合规经营。

  适应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趋势,推动公司创新发展

  前面提到,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监管部门同时加强了对证券公司的审慎监管,这为未来资本市场更加活跃、更加频繁的创新活动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转轨阶段,相对于发达资本市场而言,我国政府部门对资本市场存在不少行政干预,至今仍存在着过度管制的倾向。推进资本市场的转轨进程,逐步淡化行政手段对资本市场的直接干预,进一步改善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放松金融管制,推进金融创新,加速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比如说,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推进发行体制改革,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机制。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狭窄,证券公司自主创新的空间有限。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创新产品和优质服务,拓宽业务范围,是证券公司增强盈利能力和提升竞争优势的基础。我国证券公司在传统业务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创新业务为证券公司带来丰厚的回报,促进证券公司收入来源多元化。

  综合治理期间,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放开“的原则,支持优质公司推出新产品、试办新业务,拓展业务空间、改善盈利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2007年7月,中国证监会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影响力对证券公司进行了重新分类,支持优质证券公司做大做强。

  2010年是资本市场的创新之年,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的推出,打开了证券期货公司盈利的新空间。证券行业的创新趋势进一步提速。未来一段时期,创新业务将推动券商改善盈利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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