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被社会冷落的群体 股民也要有自己的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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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2:24 第一财经日报 | |||||||||
黄建中 近日,各大媒体对“3·15”相关事件的报道可谓是热火朝天,然而,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高居民众关注度榜首的股市相关问题,近来并没有引起社会舆论太多的关注。而笔者获悉的一个对证券投资者来说不幸的消息是,业内热心人士鼓捣的设立“投资者协会”(下称“投协”)的申请也遭遇闭门羹。
实际上,从投资者与消费者的相似弱势地位、中国证券市场的生态环境及中小投资者保护现状看,投资者同样需要保护,同样需要有自己的组织和节日。 消费与投资被经济学家并称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两驾马车”,而实际生活中,投资者与消费者却堪称“难兄难弟”,其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的弱势地位也非常相似。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过程中,会面临假冒伪劣、价格垄断与欺诈、霸王条款等侵害;而证券市场的中小投资者同样屡屡遭遇信息披露造假、庄家操纵股价、大股东占款、“黑嘴”陷阱等侵权之害。股市侵权案例的受害者几乎都是中小投资者群体,单个投资者无力维权,更难胜诉,客观上需要共同诉讼。但目前国内投资者仍处于一盘散沙、孤独无助状态,缺乏专门机构指导与协助受害者维权。 从中国股市生态环境看,消费者侵权受损的标的额通常是几十到几百元,而投资者个体的损失动辄成千上万元,群体损失甚至数以亿计。尽管这些年我国投资者保护工作在诸多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仍存在太多的不尽如人意。而近几年国内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投资者亏损面却连年超过80%的事实,一方面说明证券市场痼疾之害,另一方面说明股市生态环境之劣,及对投资者保护力度仍不足。特别是从“股市赌场论”蕴含的潜台词——“股民是赌徒”看,很多人对投资者甚至连最起码的尊重和认同都没有,而“赌徒亏钱活该”也成了某些人对投资者之灾视而不见的“合理理由”或托词。 几年前,安然、世通事件,银广夏、蓝田事件相继在中美两国爆发,导致股市大跌。此后,美国政府为保护投资者、恢复市场信心出台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公平信息披露条例》等重典,而中国相关的作为却相形见绌,甚至在连年熊途之后,以保护中小投资者为初衷的股改,在实践中也不时传出往投资者伤口撒盐的黑幕。 因此,在与大股东的利益博弈、立法立规的讨价还价及中小投资者维权过程中,迫切需要有投资者自己的组织,以便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尽可能减少证监会经常面临的角色尴尬。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