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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钟祥:全流通中短期没必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 12:00 证券时报

  邓钟祥

  近日,关于非流通股转让的讨论明显多了起来,不少市场人士由非流通股转让联想全流通,并把大盘下跌的原因归咎于全流通,认为股市要想走好,必须先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笔者并不赞同这种观点。在笔者看来,中短期内实现全流通既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股权分置符合目前中国国情。

  几乎世界上所有的成熟市场都存在对特定股份的流通限制。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发起人股不可以上市流通但可以转让,这并不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转。H股是典型的股权分置例子,但是香港的投资者并没有追究什么股权分置问题,可见,全流通并不是必须的和紧迫的。

  二级市场股价高与股权分置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过去股价普遍偏高是因为股票供给不足;庄股价高是因为监管不力;新股发行价格过高说明发行定价机制存在问题,发行定价方式需要改进。如果将最近公布的询价制度做一些改进,将股票锁定期延长至五年以上,并扩大参与询价机构的范围,就能在不实行全流通的情况下解决新股定价过高和上市公司乱圈钱的问题。

  非流通股不通过A股市场也可以实现正常转让,协议转让和产权市场拍卖都是非流通股正常流动的方式。如果担心在转让中国有资产流失,可以出台相关措施进行规范,或者干脆禁止私下转让,通过竞标方式出售,不一定非得拿到A股市场上来流通。

  全流通并不能解决证券市场深层次的问题。股权分置不是导致我国证券市场萎靡不振的主要原因,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中介机构信用缺失,监管乏力都是造成股市失去吸引力的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不会随着全流通而自动消失。香港股市是全流通的股市,中小散户同样会受到一些不良大股东的欺骗和压榨,全流通不能包治百病。

  目前,很难找到解决股权分置的完美方案。采取补偿方式实现全流通只是美好的愿望,在补偿给谁和如何补偿的问题上市场各方很难达成一致意见;缩股全流通因违背法理而不具可行性;用权证方式解决全流通更是空谈,因为权证的价值取决于基础资产,基础资产尚未界定,权证有何意义;若新股采用全流通方式发行将导致股市重心大幅下移,冲击现有股市,也不是稳妥的解决方案。

  当初证券市场的设计者不让国有股和法人股流通就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当时属于创新之举,由于当时的股市规模小,波幅大,为了防止发起人高价套现,所以才不允许他们持有的股票上市交易。国有股和法人股通过协议转让或拍卖转让实现股权转移,并没有什么不妥。相反,如果让非流通股上市流通,不仅使原持有人高价套现,还对二级市场股价形成剧烈冲击,这才是对广大公众投资者真正的不公平。

    笔者认为,在目前中介机构诚信不足、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司法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在中短期内实现全流通是对公众投资者不负责的行为。要走出当前股市困境,并非只有全流通一条路。提高投资信心振兴股市的方法有很多,例如立即停止增发和发行可转债,根据市场承受能力制订年度融资总额计划并予以公布,消除投资者的恐惧心理,并且延长新股锁定期,例如至少锁定五年以上,或者为上市公司引进真正的战略投资者,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监管从严执法等等。只要能规范上市公司行为,恢复投资者信心,让股市涨起来,股票分置问题推后一下又有何妨。

  (作者供职于国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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