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基金报
今日下午17时左右,银监会公布了对陕西、河南涉及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质押贷款案件的处罚结果通报。
多名外部不法人员横跨陕西、河南两省,以纯度不足的非标准黄金做质押物,骗取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90亿元贷款。
陕西银监局对涉及该案的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罚款合计5000万元,对上述机构的95名责任人予以处罚,其中取消8人1年至终身高管任职资格,对87人分别给予警告。河南银监局对涉及该案的工商银行河南三门峡灵宝支行处以罚款250万元,对该支行及工商银行三门峡分行9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其中取消5人3至8年高管任职资格,对4名高管分别给予警告。
19家银行共计罚款5250万元
银监会今日通报,陕西、河南银监局依法查处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质押贷款案件,对两地涉及该案的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款5250万元,并处罚104名责任人。
2016年5月,陕西潼关县联社发生一起2000万元质押贷款案件。结合案件情况,陕西、河南银监局迅速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多名外部不法人员横跨陕西、河南两省,以纯度不足的非标准黄金做质押物,骗取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90亿元贷款。
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35名外部涉案人员。案发后,陕西、河南银监局积极指导督促相关机构多措并举化解风险,并启动了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陕西银监局对涉及该案的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罚款合计5000万元,其中
对陕西省联社及潼关县联社等11家县级农信社联社罚款3600万元,
对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市分行、潼关县支行罚款1000万元,
对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分行、潼关县支行罚款400万元。
对上述机构的95名责任人予以处罚,
其中取消8人1年至终身高管任职资格,
对87人分别给予警告。
同时,责令相关机构按照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262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此外,陕西银监局对内部监管履职不力人员进行了执纪问责。
河南银监局这边对涉及该案的工商银行河南三门峡灵宝支行处以罚款250万元,对该支行及工商银行三门峡分行9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其中取消5人3至8年高管任职资格,对4名高管分别给予警告。
同时,责令工商银行对省、市、县三级分支机构48名责任人给予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部分银行的处罚决议书里详细列明了处罚缘由和处罚金额:
因涉案银行家数太多,基金君整理了部分银行的处罚情况一览表:
两地银监局还对还对涉案的多名银行从业人员开出了多张罚单,因人数太多,基金君不一一统计。
190亿“押品骗贷案”的过程
先跟大家介绍两个地方。河南省灵宝市跟陕西省潼关县。
中国特大型黄金矿床之中,山东半岛居首位,而绵延于灵宝市和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南部的小秦岭金矿区排名第二。
灵宝、潼关两地相邻,依托于小秦岭金矿,均位列中国黄金十大产金县(市)。此番爆出的假黄金骗贷案,主要涉案地区正是灵宝和潼关。
据《财经》杂志报道,2016年5月,陕西潼关县联社发生一起2000万元质押贷款案件。
有个人叫做张青民,他将一笔约2000万元的黄金给了潼关信合(陕西潼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做质押贷款。也就是他把一批黄金放在银行跟银行借了钱,后来逾期了,潼关信合就找他,张青民借打电话机会逃脱,从此杳无音信。
无奈,潼关信合决定处置质押黄金,在处置过程中发现黄金掺假,遂将此事层层上报。
随后潼关县公安局正式立案,再加上陕西省金融机构自身盘查,这下更不得了!潼关信合发现更多的质押用假黄金,涉案金额超过110亿元。这些掺假黄金外观上和真黄金无二,很难鉴别,制假手法十分专业。
同样中招的还有另外一家,叫西安市长安信合(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张青民借用了大概70多个人的身份证,用假黄金骗贷超过14亿元。
而这些假黄金中,钨的含量占62%左右,黄金约占38%。金砖外表是标准金,里面则裹包着钨块,能骗过普通检测仪器,如不用打钻和熔炼的检测方法,很难发现。
那么问题来了,who is 张青民?高超制假水平的假黄金又从何而来?
办案机关发现疑点指向一家金矿企业——博源矿业。
这是一家怎样的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博源矿业位于河南省灵宝市,成立于2007年4月19日,注册资本9000万元,股东为张淑民、王学文、徐建波、夏进友、赵发平和张福运,张淑民为董事长。张淑民是张青民的兄长,也是博源矿业的实际控制人。
早在2005年,张淑民和王学文经长时间摸索,研究出了黄金掺假配方:将钨块放置黄金中间,就能骗过普通的仪器检测,加之博源矿业是炼金企业,透支信誉获取银行信任,以此套取大量现金用于投资。基金君查了一下,钨的价格1000克300块钱,黄金大概是1克300块钱左右。
在灵宝市,用实物黄金抵押贷款的资本运作模式并不少见。假如每克黄金250元,250万元即可购买1万克黄金,将1万克抵押给银行,以质押率下浮20%计算,可获得200万元的贷款。再用200万元可收购8000克黄金,再将8000克黄金抵押给银行,又可获得160万元贷款。以此循环,250万元可撬动价值约1200多万元的黄金,形成近五倍的杠杆,这就是灵宝传统的“炒金模式”。
若用掺假的黄金去银行循环质押贷款,短时间内套现可成倍放大。
黄金市场价格一路攀升,质押在银行的黄金随之增值,不仅可以抵消利息,还能带来丰厚利润。利益驱动之下,博源矿业的一些股东扩大造假规模,从银行套取巨额资金。
黄金盛产地的特色业务
在灵宝当地及潼关,个人黄金质押贷款是普遍情况,但一般都是用真的黄金去质押贷款。比如说我手头有黄金,现在着急用钱,我就把黄金押到银行,银行放贷给我,将来等我资金够的时候,我再把黄金赎出来。
这些产金地黄金质押贷款需求的旺盛让银行看到了新的业务。
《陕西日报》曾报道,中国工商银行潼关县支行(下称“潼关工行”)在陕西省首推个人黄金质押贷款,始于2003年。当时,潼关工行经过对潼关黄金交易情况的调查分析,向总行申请开办个人黄金质押贷款业务。潼关工行此举还引发了当地及灵宝金融机构的纷纷效仿。
即使在2006年,工行贷款系统升级后,由于贷款目录中没有此项业务,潼关工行暂停了黄金质押贷款,工行渭南分行党委还根据潼关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报总行批准,使得潼关工行重新开展了这项业务。
农业银行三门峡分行(下称“三门峡农行”)也在2012年,针对三门峡市(灵宝属三门峡市管辖)辖内黄金资源丰富、黄金质押贷款需求旺盛的现实,经过上级行的授权批准,迅速开办个人黄金质押贷款业务。
一名业内人士表示,“黄金质押贷款这项业务本身没有什么问题,黄金和其他大宗商品不一样,本身金融属性特别强,很少有人会把黄金作为生产性的库存。”该人士认为,“这次事件的爆发不是因为价格波动而产生,而是因为质押物本身出问题,这背后凸显的是银行业务操作层面的问题。”
为什么河南的企业,跑去陕西骗贷了?
博源矿业百亿假黄金骗贷事件的另一个关键词是跨省。潼关信合、长安信合涉案金额分别为超过110亿元、约28亿元。
这或许和河南地区银行监管日益严格有关,让博源矿业转向邻省运作。
对于黄金检测,有一种土办法,也就是吊水法。河南地区的银行,现在已经不允许用这种土办法,要打钻检测,所以在河南抵押难度越来越大。
所谓的吊水法,也称吊水密度法,是一种经济有效的检验黄金的方法。但其弊端在于,如内部掺杂了密度和黄金非常接近的钨或铱等物质,传统的吊水密度法检验就检测不出来。唯一的方法就是将金条打钻破坏或完全融化。
而博源矿业骗贷所用的假黄金正是掺钨黄金。钨的密度为19.25克/立方厘米,黄金密度19.3克/立方厘米,两者仅相差0.05克/立方厘米,非常接近。另外,黄金熔点在1064℃,钨的熔点则高达3410℃,博源矿业若想赎回质押的假黄金,也易于两者分离,回收黄金。
在河南日益趋严的监管态势下,陕西省联社为博源矿业提供了漏洞。
据《财经》报道,2003年6月,陕西省联社成立初期,在建章立制、治标治乱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它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容易出现高层抱团现象。陕西省联社多位高管系渭南籍,另有高管曾长期在渭南市金融机构任职。长安信合理事长也曾在渭南任职,而潼关信合原理事长离任之后,又被返聘至长安信合。此外,陕西省联社、地市级省联社派出机构、县联社的三级行政管理模式也拉长了管理链条。
另外,博源矿业也曾事先为其假黄金质押骗贷建立人脉。《财经》报道指出,潼关信合原主任在犯罪嫌疑人之一、徐建波的公司任职。
而根据媒体报道,博源矿业董事长张淑民和张青民出逃海外,原股东夏进友失联,大股东徐建波、法定代表人王学文、原股东赵发平被潼关警方带走。
银监会开年开出多张亿元罚单
不仅假黄金骗贷,针对违法违规套取票据资金,地方支行造假掩盖不良,银监会开年对银行业发生的多起违规行为开出数亿元罚单。
1月27日,银监会网站披露,银监局依法查处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对涉及该案的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没2.95亿元。
2016年12月末,邮储银行甘肃省分行对武威文昌路支行核查中发现,交易对手行吉林蛟河农商行购买该支行理财的资金被挪用,由此暴露出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原行长王建中以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名义,违法违规套取票据资金的案件,涉案票据票面金额79亿元,非法套取挪用理财资金30亿元。
银监会对案发机构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罚款9050万元,分别取消该行原主持工作的副行长及其他3名班子成员2-5年高管任职资格,禁止文昌路支行原行长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邮储银行甘肃省分行原行长、1名副行长分别给予警告。
1月19日,四川银监局依法查处了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件。
银监会通报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良贷款。
四川银监局依法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银监会已依法对浦发银行总行负有责任的高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启动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责任编辑:郭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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