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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质量将同步提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 10:18 证券日报

  ——名流置业(资讯 行情 论坛)、南天信息(资讯 行情 论坛)、云天化(资讯 行情 论坛)、云内动力(资讯 行情 论坛)热议新公司法和证券法

  编者按: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案获审议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两法的出台为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机遇。日前,云南证监局召开地区相关企业和机构学习两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对这两部法律的修订内容进行了专门的学习,并进行了热烈讨论。

  新两法激活公司经济细胞

  □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 周明钧

  一、降低公司准入门槛,促进经济细胞活力。

  首先,新公司法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门槛有所降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只需两人以上即可,取消了由五人以上才可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下调为500万元。下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可以使更多的人能够选择股份有限公司这一现代化的公司制度。

  其次,设立股份公司的程序有所简化。根据新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不再需要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这一方面表明我国政府的职能正在发生转变,另一方面也便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增加了社会经济的灵活性。另外,公司资本形成制度得以放宽,我国原有的公司法采用的是法定资本制,而且要一次性缴纳全部股款,在此制度下,成立大型股份公司的困难非常大。新公司法对这一制度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修订后的资本形成制度仍为法定资本制,但允许发起人分期缴纳股款。

  二、规范、发展、创新步调一致,相得益彰。

  这次证券法的修订,涉及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交易、登记结算、上市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市场监管等各个方面,调整的幅度大,既有利于推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又有利于防范风险;既保障了资本市场运作的安全,又加强了对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既反映了我国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又预留了将来市场创新的接口。新证券法第二章“证券发行”主要对证券发行的条件、核准机关、程序、应提交的文件、发行的保荐及承销等作了规定。其中,新增的第十三条对发行新股的条件的规定,满足了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对发行新股条件作出调整,强调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取消了过于具体、适应性不够的公司盈利条件、融资间隔期限的规定,而是强调持续盈利能力的重要性,提高了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

  上述条文的修订对名流置业这样具有持续稳健盈利、有实力的上市公司比较有利,只要是规范运作、以发展公司做大做强为目的,政策上是提供融资环境的,依托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公司可以在规范中发展壮大。

  三、法律责任更细化、更具操作性。

  新修订的证券法提高了对不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了不法行为的违规成本。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很大,尤其是对投资者的判断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实行严格的责任。首先,发行人和上市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只要提供的信息有虚假,就要承担民事责任。其次,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或者是信用评级的机构,对于虚假信息的披露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规范与发展成为着力点

  □ 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张 迪

  《公司法》和《证券法》是规范资本市场运行的基本法律,新《公司法》、《证券法》的实施必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环境,对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的长远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通过认真学习,积极畅谈自己学习心得。

  公司认识到,近几年来国务院及证券监管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措施,如国九条,而新《公司法》、《证券法》很大程度上是将政府已经推出的这一系列政策规范化、法律化。两法在借鉴境外成熟市场运作经验、总结近十余年来我国市场发展实践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从内容上看,本次新《公司法》对涉及公司形式、出资方式、投资及融资行为、独董制度和股票上市等的条文进行了全面修订;新《证券法》修改的重点主要包括:证券交易的方式与范围、监管部门的权力与制约、违规承担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信息披露透明度等。新《公司法》、《证券法》的修订,对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新《公司法》、《证券法》突出了规范与发展的着力点,因此两法的落实是资本市场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

  新两法针对资本市场规范运行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一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规范股票发行上市的行为;二是推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三是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提升投资者信心;四是完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登记结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五是完善证券监管制度,增强市场监管力度;六是强化了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两法中体现出发展思路的是大家十分关心的证券市场重大的制度变革:一是金融业经营与监管的模式,主要是分业经营与综合经营问题;二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新《公司法》、《证券法》为中小企业上市、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提供了法律空间,这将为创业板市场、股票(股指)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设立创造条件;三是合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的问题,特别是银行资金进入股市的问题。

  增强弱势群体话语权

  □ 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 姜 东

  一、新两法加大了对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1、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新法规定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进行清算。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故意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可能被起诉:

  新法增加规定,“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设限。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可能给公司财产带来较大风险,需要慎重。但实际中,这方面发生的问题较多,需要加以规范。新法增加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的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1、增加实际控制人的相关规定,并扩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新法要求发行人披露其实际控制人,并相应规定了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发行人需要在上市以前以及上市后的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临时报告中公开实际控制人持股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增加上市公司高管的直接责任:新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防止操纵股市行为,采取按比例收购方式。新法规定:“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同时为了保护被收购公司的中小股东利益,补充如下规定:“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

  □ 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冯 驰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质量。

  上市公司的规范化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标准来要求和衡量。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通过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相关职责,完善内部组织架构,不仅对保护投资者权益十分重要,还有利于减少市场风险,保持金融稳定,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有助于为公司有效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有益的环境,是提升公司质量的根本因素。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础,只有上市公司规范化才有证券市场的规范化。上市公司中相当多是由国企改制而来的,有些公司的运作比较规范,然而在很多情况下,尚未真正实现向公司制的机制转变,未能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因此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较突出的问题,应顺应时代和世界的潮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能够与国际接轨的公司治理模式。

  二、加强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

  近两年来,

证监会大力推进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建设,在这次修订后的两法中增加了切实维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条文。在新修订的公司法里,赋予了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一个或多个股东提案权,同时要求完善股东诉讼机制,进一步扩大股东知情权范围,以实现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与此相呼应,新修订的证券法仅仅在法律责任方面就增加了10多条新规,强化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随着投资主体的变化与
股权分置
改革的深入,上市公司面临公众股东投资理念向价值投资的转变,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尤其重要。

  公司将切实做好“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将“两法”从纸面上的法真正变为执行中的法。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对照“两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及时完善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核心

竞争力,提高盈利和对公司股东的回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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