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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判决之后 陕西国资委将重掌*ST精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11:24 证券时报

一纸判决之后陕西国资委将重掌*ST精密

  本报讯(记者 刘骏)一纸判决,宣告*ST精密(资讯 行情 论坛)(600092)将摆脱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7年之久的控制,被天华电力投资以占款及担保掏空的*ST精密,将回到原大股东陕西国资委的怀抱。

  *ST精密今日披露,该公司接到陕西省国资委、西安市中级法院、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陕西省国资委与天华电力投资(持有*ST精密国有法人股7665.3万股
,占股份总额29.34%)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

  法院判决,因天华电力投资在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故原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与天华电力投资1998年10月18日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无效;被告天华电力投资在该判决生效后即应返还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7665.3万股给原告陕西省国资委。

  据称,上述判决已经生效,进入执行程序,目前,正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西安市中级法院根据陕西省国资委的申请裁定,对天华电力投资持有的*ST精密7665.3万股国有法人股予以冻结,并已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5年11月2日至2006年11月1日止。同时,西安市中级法院向*ST精密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天华电力投资本次轮候冻结股份7665.3万股,占所持该公司股份的100%。

  据*ST精密1998年披露,该公司原国家股股东陕西国资管理局与天华电力投资于当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草案),将所持该公司国家股5010万股(占总股本的31.64%)一次全部转让深圳天华,当时双方确定转让价为每股1.97元,以此计算,收购款总额应为9869.7万元,但有关消息称,天华电力投资实际支付的远远少于这个金额。

  2005年三季度,因为*ST精密主要业务仍处于停产状态,尚未恢复生产,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9.11万元,主要来源于控股子公司美星环保产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2.95亿元被人为操纵转出及大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正在通过司法程序追讨;另外,该公司尚有对外担保(不包括控股子公司)余额6.25亿元。目前,*ST精密仍处于停产状态,并预计2005年全年亏损。

  *ST精密昨日收盘价1.81元,无涨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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