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副总裁侯郁波:这是法律的完善和进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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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14:04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骏)证券法和公司法的修订引起市场关注。方正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副总裁侯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对与公司法修改的一些主要问题发表了看法。作为上市公司高管,侯尤其对上市公司设定独立董事,取消公司对外投资比例等修改条款,表示了支持和欢迎,他说:“这是一种完善和进步。” 此次《公司法》修改明确了“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侯认为,目前为止,国内
侯说,我国的公司监事会被赋予了法定的监督之责,但很多方面职权是有限的,所以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对于实现经营职能与监督职能的分开是非常有利的,长远看可以真正提升目前国内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水平。 对于投资限制取消的条款,侯说,原公司法规定“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累计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但实际上目前有不少公司的对外投资额超过了净资产的50%,在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的前提下,应当便利公司的投融资活动,适当放宽对公司对外投资额的限制。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对外投资和转投资等方式有效利用资本,增加投资渠道,促进企业经营多元化和自由化,并分散投资风险,提高营利能力,以追求更稳定的投资回报。但是,侯也认为,放宽了限制也可能出现“资本虚增”,“规避法律”等系列问题,本次公司法修订,也应对这些重要问题给予必要的关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