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创新方案营造共赢局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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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0:15 证券时报 | |||||||||
(记者 彭松) 在第2批试点公司股改方案公布接近尾声的时候,农产品(资讯 行情 论坛)以其独特的创新方案给出了改革的另一种路径。不少机构人士认为,运用这种类似于不可分离欧式期权的创新方式来支付对价,较贴合公司的实际,更有利于在两类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上实现共赢。他们还认为,这种创新思路可以为后续公司提供借鉴,但具体模式可能较难广为复制
在上周末深圳证监局及深圳国资委联合召开的部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座谈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曾提出期望,期待深圳上市公司能够发扬深圳改革创新的传统,为全国的股权分置改革起到示范作用和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深圳本地首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上市公司,农产品此次正担当了改革先锋官的角色。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谢建军对记者表示,农产品此次创新,也是基于公司实际状况的要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如果运用送股的方式,难以在有效支付对价和保持控制权方面达到平衡。而公司大股东正好具有较高的信誉水平和较强的支付能力,这使采用承诺在12个月后接受流通股股东出售股份成为可能。 他分析说,这种承诺,也使大股东与公众股东利益更趋一致,大家共同来努力提高公司的质量。而有关管理层激励计划的安排,应该有助于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他认为,之所以需要支付对价,主要就是需要保障在改革之后,公众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而按照现在的方案,公众股东在一年后将可稳妥地获得至少26%的回报。 “这个方案还是不错的”,国联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总监彭焰宝说。他认为,这类似于有一个最终的回售条款,投资者的风险得到锁定,而如果公司盈利迅速提高,公众股东还可能会获得超过26%以上的回报。按照这一方案,改革以后公众股东的利益是会增加的,投资者应该会比较认可。他同时表示,关键在于公司大股东确实有较强的支付能力和接近政府等级的信用水平,违约概率非常小。 另一位基金经理则直接对记者表示,“这可能是到目前为止最好的一个方案”。他说,对于流通股股东而言,该方案通过以后,利益增加是非常直接的。和送股方式相比较,对于公众股东而言,在大股东承诺之后,风险已经锁定,而收益也相当不错,尤其在目前的弱市格局下,这种超过26%的收益还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复牌以后应该会大幅上涨”,他预计说。 该基金经理认为,如果在12个月后,公司盈利能力大幅改善了,股价应该会出现上涨,或许许多公众股东将不会选择将股份出售给大股东。但这其实是比较好的结果,公司盈利能力提升,这也将进一步提升流通股东所持股份的价值。“两类股东都受益,这应该就是最理想的状况”,他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