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5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86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2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设立日期:2003年7月1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2003]131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玖仟捌佰万元整
存续期限:不约定期限
联系电话:400-820-7999
本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7号文批准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6日,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境内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缪建民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王颢先生,副董事长,研究生。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管理总部、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经纪业务综合室总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
张巍先生,董事,研究生。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战略研究与规划处主任科员、政策研究处经理,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综合处高级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秘书处高级经理、董事会秘书局/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局/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投资金融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共享部总经理。
叶永刚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曾任武汉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武汉大学国际金融系副教授。现任武汉大学金融系教授,武汉大学中国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郑洪涛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曾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干部,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法人治理与风控中心教授。
崔斌先生,职工董事,研究生。曾任国家统计局研究所高级统计师,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执行官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周丽萍女士,监事会主席,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化市支公司营业部科员、国际业务部副经理、经理、营业部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筹备负责人、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副总裁、党委委员、财务责任人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兼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张震先生,监事,研究生。历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研究发展中心业务主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部业务主管,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管处处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
胡云先生,监事,研究生。曾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部门助理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部门总经理。
3、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颢先生,党委书记、总裁,简历同上。
张景军先生,公募基金事业部负责人,金融学学士。曾任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吕传红先生,公募基金业务合规监管负责人,法学硕士。曾任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玮女士,中国社科院硕士。2007年7月至2011年1月任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软件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任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2012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债券交易员,2014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担任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任英大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起,加入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事业部,自2017年9月12日起任人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3月23日起任人保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30日起任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2月起任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梁婷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人保鑫裕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人保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道滢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人保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人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人保转型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人保优势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玮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人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人保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行远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杨释涵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0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62只,QDII基金38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设立日期:2003年7月1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2003]131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玖仟捌佰万元整
存续期限:不约定期限
联系电话:400-820-7999
传真:(010)66169730
联系人:常静怡
网址:www.piccamc.com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n
(3)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4)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电话:(0755)22166574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5)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6)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李雪萍
电话:(010)68858097
传真:(010)68858057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址:www.pbank.psbc.com
(7)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 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 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邮政编码: 100033
(8)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邮政编码:200003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http://www.ebscn.com/
(10)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1)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12)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电话:0755-83516089
传真:0755-83515567
邮政编码:518034
联系人:金夏
网址:www.cgw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0755-33680000
(13)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14)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网址:www.htsc.com.cn
(15)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6)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https://www.howbuy.com/
(17)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http://fund.jd.com/
(18)名称: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网址:https://etrade.fengfd.com/
(19)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邮编:200030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联系人:丁姗姗
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0)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 076 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1)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22)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联系人:党敏
电话:021-2069-1992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400-820-7999
传真:(010)66169730
联系人:周文栋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联系人:史曼
经办注册会计师:史曼、吴凌志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重点投资中短债主题证券,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债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债主题证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分散投资策略、回购套利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固定收益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分析,预测未来的利率趋势,判断证券市场对上述变量和政策的反应,并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附加选择权价值、类属资产收益差异、市场偏好以及流动性等因素,采取积极投资策略,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数。
2、期限结构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宏观经济基本面以及货币政策,而投资者的期限偏好以及各期限的债券供给分布对收益率形状有一定影响。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定性方法为:在对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分析下,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可能变化给予一个方向判断;定量方法为:参考收益率曲线的历史趋势,同时结合未来的各期限的供给分布以及投资者的期限偏好,对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做出判断。
在对于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和变动幅度做出判断的基础上,结合情景分析结果,提出可能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3、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中长期内的宏观经济波动趋势,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在一定范围内适当对资产组合久期进行动态调整。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增强投资组合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带来的风险。
4、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公司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对债券发行主体所在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信息进行深入研究并及时跟踪。在此基础上,结合债券发行具体条款,对债券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等因素进行分析。同时参考债券外部评级,对债券发行人和债券的信用风险细致甄别,做出综合评价,并着重挑选资质良好及信用评级被低估的券种进行投资。
5、分散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适当分散行业选择和个券配置的集中度,以降低个券及行业信用事件给投资组合带来的冲击。
6、回购套利策略
回购套利策略是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产品投资和回购交易结合起来,管理人根据信用产品的特征,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或者通过回购融资来博取超额收益,或者通过回购的不断滚动来套取信用债收益率和资金成本的利差。
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投资。深入研究债券发行人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对债券发行人进行财务风险评估;利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并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确定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
8、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类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流动性、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及其它附加条款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基金将在利率基本面分析、市场流动性分析和信用评级支持的基础上,辅以与国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的相对价值比较,审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
9、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将以风险管理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波动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操作,获取超额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选择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作为组合业绩的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债总财富细分指数之一。该指数同时覆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银行间以及银行柜台债券市场上的待偿期限在1-3年(含1年)的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相关数据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摘自人保鑫瑞中短债基金2018年4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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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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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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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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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得投资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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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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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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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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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08月30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内。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在申购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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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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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持续持有时间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时间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将基金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及其它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6、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1)投资者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若投资人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若投资人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若投资人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3: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申购费率为0.40%,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100,000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1+0.40%)=99,601.59元
申购费用=100,000-99,601.59=398.41元
申购份额=(100,000-398.41)/1.0400=95,770.76份
即: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95,770.76份基金份额。
例4:某投资者投资1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 元,则可得到的C 类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1.0500=9,523.81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 元,则可得到9,523.81 份C 类基金份额。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5:某投资者在T 日赎回10,000 份A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20 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假设赎回当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200 元,则投资者可得到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1.1200=11,200.00(元)
赎回费用=11,200.00×0.10%=11.20(元)
赎回金额=11,200.00-11.20=11,188.8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 份A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20 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假设赎回当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2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1,188.80 元。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 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 位,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 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释义”部分的相关内容。
(三) 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四) 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 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六) 更新了“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增加了本基金募集情况的说明。
(七) 更新了“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增加了本基金的相关备案信息。
(八) 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九) 增加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更新了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十) 在“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9年4月17日起新增浦发银行代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业务,投资者可在浦发银行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相关事项具体规则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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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浦发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浦发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B类份额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浦发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7999
公司网址:http://fund.piccamc.com
四、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浦发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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