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也能投资房地产:浙江首发棚改专项债券

100元也能投资房地产:浙江首发棚改专项债券
2019年03月18日 18:39 第一财经

  100元也能投资房地产:浙江首发棚改专项债券

 图片来源:摄图网 图片来源:摄图网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门槛进一步降低。

  3月18日,浙江省财政厅召开浙江省政府债券柜台发行工作推介会宣布,3月22日,浙江将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面向广大个人和中小投资者发行一批棚改专项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11亿元,主要用于浙江省共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嘉兴市2个、温州市2个和金华市1个。债券起息日为3月28日,上市日为4月1日;每年3月2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4年3月2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期限5年。

  浙江也是全国首批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六个试点省市之一。以往地方政府债券一般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以银行间市场为主,投资主体主要是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通称“批发市场”。

  相比之下,本次浙江省政府债券柜台发行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投资门槛非常低,在名下金融资产、年收入、证券投资经验等条件上均没有要求和限制。此外,投资起点也很低,起购金额仅为100元,最小递增单位也是100元面值,投资者认购债券数量为100元面值的整数倍。

  也就是说,花100元,你就可以投资房地产了。

  “这是一个新的尝试。”财税专家、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教授林江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地方政府债券由只面向机构投资者转为面向个人和中小投资者,是一举两得。一方面,当前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其中基建投资十分关键,发行政府柜台债券,有利于缓解地方基建投资融资难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拓展民间资金的投资渠道。

  去年11月,为丰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品种,满足居民投资需求,促进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地方政府债券柜台业务的通知》。《通知》发布后,地方政府债券成为继记账式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和国家开发银行债券后,又一类可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的品种,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投资选择,有利于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财政部今年2月印发的《关于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的通知》指出,地方政府应当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重点发行专项债券,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增强投资者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林江说,从认购人来讲,对本地经济社会、项目相对比较熟悉,对这些债券用在什么地方,用在什么基建项目更为了解。“如果他认为这个项目不错,可以做,那么他们就会去认购。”林江说,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在上马基建项目上也会更加注重效益,更有针对性。因此发行政府柜台债券,对地方有效投资也会起到正向反馈作用。

  

责任编辑:唐婧

浙江 地方政府债券 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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