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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一份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有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方案,已提交到国务院等待批复。财政部也已在预算司下新设立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处,专门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这意味着,学界关注多年的开放并加强地方政府发债管理的改革大思路,正逐渐浮出水面。
在当前扩大内需的情况下,允许地方政府发债,这对于地方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过,由于地方政府的身份特殊,而债券又涉及政府部门与老百姓的利益关系,对于地方政府发债,许多人心中充满了担心。
【五道口议题】
议题一、地方政府适合发债吗
议题二、谁是合格“选手”
议题三、政府发债,怎样监督
议题四、地方政府能否破产
【议事专家】
贾 康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魏加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
许均华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林双林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
宋 立 中国人民大学改革和发展研究院教授
吴方伟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研发部主任
曹思源 北京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所长
主持人:冯戈《当代金融家》记者
地方政府适合发债吗
Is Debta Sensible Solution for Regional Public Finance ?
许均华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消除代际之间的不公平』
魏加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首先,地方政府发债是为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实际上,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是由地方政府来完成的,这就往往会造成这样一种现象,就是用上代人或者是上几代人积累下来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建设周期比较长,而享用这些基础设施的人往往是下一代或者是下几代人。这样就会存在着代际之间的不公平,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就有助于消除这种代际之间的不公平。
第二,允许地方政府公开发债要比现在的隐形债务情况好。虽然1994年的《预算法》规定不允许地方政府发债,但是实际上各级地方政府都存在着大量的隐形债务。隐形债务到底有多大谁也说不清楚,我们也做过一些调研,试图通过多种途径来了解地方政府的债务情况,财政都也在了解这方面的事情。但事实上地方政府的债务情况非常不透明。与这种不透明的隐形债务相比,如允许地方政府公开发债至少可以做到规范、透明,风险也有可能得到控制。
第三,允许地方政府发债要比现有的用国债来转贷的方式好。有些国债项目建完以后就搁在那里了,对于这个项目建设完以后效益到底怎么样,很少有人关心,中央政府不关心,地方政府也不关心。而且许多国债项目的大量资金没有使用在项目本身上,这已经是尽人皆知的事情了。当地需要建设什么项目?什么项目更有效益?当地政府比中央政府更清楚,当地老百姓也更清楚,因此建设起来的项目也会更有效益。因此,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谁借钱、谁花钱、谁受益,显然要比国债转贷方式更好一些。
第四,现在很多地方的项目建设都是通过各种途径从商业银行贷款,政府来做隐形担保,这给商业银行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商业银行把地方政府的出面作为担保,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但不给贷款就是“不支持地方的经济建设”。如果让地方政府发债,商业银行可以躲到最后一个环节,对于买或不买有自己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