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地方政府发债是与非(1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 19:09  《当代金融家》

  『用破产机制倒逼出一个廉价政府』

  曹思源:地方政府破产并非政府职能破产,而是财政破产。地方政府还要履行职能,还要办公。地方政府要还债就要拍卖办公室、拍卖自己的宾馆和80%以上的汽车。不妨把旧厂房改造一下变成市政府办公的地方。这样就可以用一个破产机制倒逼出一个廉价政府。廉价政府要有一定的条件才能造就,地方政府破产也许就是一个条件。

  如果是由于地方政府领导人的懈怠而导致了地方政府破产,当地政府的领导人就要承担渎职罪;选民若认定地方人大监管失职,下次选举可以不投某些人大代表的票。这样就能促进其他领域的变革。

  『地方政府破产制度的实施条件要在实施中趋于成熟』

  曹思源:对地方政府破产制度最大的疑问是很多人认为在中国目前没有实施的条件。如果说我们每一项改革都需要99项改革措施配套,可是这99项措施各自又需要另外99项改革配套,一定要等所有条件都具备了才能启动某项改革的话,那就任何改革也无法启动,那就没有我们今天的改革成就,也永远没有我们今天的市场经济观念了。现在我们要先建立地方政府破产程序,相关条件可在实施过程中逐渐成熟。于是乎,我们通过制定一系列保障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机制,同时也就相应地带来了一部分社会变革的机制,这也许会是地方政府发债带给我们这个社会意外的福音。

  『是面向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转轨,争取中国实现良性循环的综合配套改革的一部分』

  贾康:我特别赞成,大家都意识到地方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应对现阶段中国投资发展需要的问题,而是面向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转轨,争取中国实现良性循环的综合配套改革的一部分。

  从可行性角度看,似乎更可行的方式是先把地方公债法建设推进,同时在现代破产法中借用美国破产法里把覆盖地方政府的部分加进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