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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与中小企业的命运(1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 16:41 新浪财经

  我觉得这是要从法律的角度去考虑,低端劳动者放松管制他还灵活,有碗饭吃,企业如果不用你,就会带来失业,这些人就业会面临很大问题。

  现在大家看十七大,里面有句话是鼓励自主创业,我觉得对这些低端的人,你让他自主创业,我觉得很困难,说实在的,这些不说是自欺欺人,但是是很困难的。

  [牛文文]:只要说创业者,你自己就面临这个事。

  [程延园]:所以现在这个法操作的话,应该说对企业有非常大的现实的挑战,我自己觉得我们在强调一个方面忽略了一个方面,保护劳动者权益没错,我讲课和企业说,保护企业就保护劳动者,不要把二者隔开,没有企业,实际上也没有劳动者的利益,企业都是个人,企业本身就是想违法,实际上很多时候并不是说所有的企业都想违法,有的时候他想合法,他不知道怎么合法,或者标准比较高,现阶段他很难够得着。

  然后回应刚才企业朋友提的,加班问题,中国现在的加班费,你不想支付加班费,只有一种情况,给他申请特殊工时,不定时工作制是加班没有加班费,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我这一段时间加班,综合来计算你的工作时间,如果综合计算你超过法定时间,算加班费,如果没超过,不给加班费,没有别的办法,除非他不告你,如果告你就是这样的。

  企业家一:上哪申请?

  [程延园]:劳动局,你要说怎么来合法,这就叫做合法,你要不合法,他不告你,你也就没事,如果去告你,从个案上来讲。

  [马国华]: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管理层人员规定时间不超过八小时限制。

  [程延园]:那没有用。

  企业家一:我做了一个变通,不知道可不可以。在去年年底的时候,跟他们我又签了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包括日工资协议,跟他们执行还执行以前的,按照以前做法,但是是新的合同。

  [程延园]:关于加班费就我说那一点,你再签随便弄,只要不告你就OK,只要他一告就完。

  只要是你让我走的,我就告你。

  [牛文文]:那就说开始你就要用不告你的。

  [程延园]:一个是企业要让劳动者走的,他不愿意走,又没有更好的钱让他挣,只要是打官司成本高于他就业的,只要没有更好的机会,他肯定就告你,一个是自己想走的,再一个是你不想让他干的。他基本上只要一去告,肯定是。

  另外他刚才讲的下岗职工,用原来国企的职工,你现在跟他是什么关系,你跟他应该来讲是个劳务关系,但是这个风险最小的什么呢?确定原单位给这人上了保险,你就没有风险,但是他关系还在原单位,那单位负责给他上保险,那你就没有风险,但是原单位给他停了,你就有风险,风险就在于社保。

  [宋新宇]:实际上刚才程教授也是我想讲的第二点,成本是看得见的,第二个是他们觉得有好多事情没法做了,想用的不能留,不想用的又不走,这是很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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