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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的公司结构需要完善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00:34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评论员 张立伟 黑石集团本周一在美国公布的财报显示,公司去年第四季度亏损1.7亿美元,同期收入为3.45亿美元,同比下降73%。黑石股价当天在盘中跌至13.82美元/股,创下上市以来新低。同时,中投此番投资黑石的账面亏损额已超过投资额的一半。 去年10月成立的中投,近日其利息支付问题也争议不断。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近日表示,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中投公司支付利息的问题,财经委员会可能进行研究。中投的注册资本金是由财政部发债筹集而来,1.55万亿元特别国债票面利率约为4%-5%,并约定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2月29日,中投首个付息日的付息总额约为129亿元人民币,全年特别国债利息高达682.88亿元。作为商业公司的中投有两种付息方案:一是利用投资收益,即其子公司汇金公司在国内金融股权投资中获得的收益支付;另一种方案是动用自己的资本金来支付。但因投资收益不足支付,因此,出现了由财政部垫资来支付利息的说法。 作为备受西方挑剔的中国主权基金,中投设立时要尽量去除政府色彩,专注长期投资。但这种发债结构导致短期的利息支付压力可能会扭曲中投进行长期投资的目标和行为,进一步说,中投不应该承担利息和汇率损失,尽管这种成本对中投有盈利约束和压力。此外,如果将外汇储备直接划拨给中投并将其设为外管局旗下的一个商业公司,便无利息压力,且外管局在直接和委托国外机构组合投资方面,已积累一定的经验、渠道和人才。目前,如果由财政部垫付中投债息,只会增加中投的政治色彩,给西方国家新的口实。 当然,制度设计之初也考虑到付息问题,即中投成立后将代表国家行使国有金融机构出资人职能的中央汇金公司被纳入麾下,成为中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汇金公司持有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等大型银行股份,并直接或间接持有数家证券公司股权,通过这些投资汇金公司收益颇丰,可以用于付息。中投董事长楼继伟曾表示,汇金公司较为稳定的收益使得中投公司的投资策略更加灵活自由,同时还可以使投资的持有期更长一些。但这种设计考虑缺乏制度保证,因为投资分红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为付息而减持也会造成汇金投资的被动性。 最重要的是,中投和汇金应为两家独立公司,汇金专注国内投资,中投成为一家单纯的对外投资公司,这样就会尽量减低政治猜疑。中投2000亿美元资本金1/3购买汇金资产、1/3注资农行和国开行,剩下1/3约600亿美元投资海外市场。目前,中国公司走出去进行海外并购和投资风生水起,需金融机构支持,虽然这些投资并不从中投公司处融资,但中投公司持有大量中国国有银行的股份,就很难划清这种界限,也影响中投运作。尤其是中投注资对海外投资支持较多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铝业收购力拓矿业部分股权的资金部分来自国开行贷款,受到西方质疑,其投资花旗银行的计划也中途停止。 中投成立之初,被赋予了过多的宏观任务,使得其目标和制度设计过于复杂,这与中投对风险和收益纯粹出于商业考虑是相冲突的。如特别国债的发行承担回收流动性的调控职能,而在资金使用上,也是不同部门目的的大杂烩,包括管理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投资,支持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谋划外国投资组合以确定外汇的增值保值等。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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