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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即将挂牌 面临两个问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 01:02 中华工商时报

  见习记者 吴君强 8日北京报道

  专家指出必须解决资金来源与规范运作两大问题

    记者今天获悉,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于上月30日登记成立,目前公司正在紧张筹备挂牌开业,相关的人员招聘工作已经启动。面对该利好,投
资者表现平静,大盘今天仅上涨0.10点。

  该公司由国务院独资设立,注册资本为63亿元,董事会成员8人,分别来自证监会、财政部、央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单位。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兼风险办主任陈共炎任董事长。

  据了解,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

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债权人予以偿付。

  有消息称,由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在业务上与证监会联系密切,很多工作人员也来自证监会,因此该公司开业之初,很有可能选择在证监会所在的北京金融街富凯大厦办公,预计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该公司可能将另觅办公地点。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易宪容教授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护基金公司的成立,解决了如何形成券商有效推出机制的问题,对投资者的利益起到了保护作用。易宪容同时指出,投资者基金成立后,还面临两个问题,一是资金来源,二是如何让基金规范的运作。

  按照章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基金资金,并按照安全、稳健的原则履行对基金的管理职责,保证基金的安全。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注册资金,由历年认购新股冻结资金利差余额专户中划拨。有消息称,该公司还可获得央行的一笔金额为100亿的专项再贷款,还可以基于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需要,以多种形式进行融资。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可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特别融资。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认为,基金成立之初肯定是政府出资,但以后这个单必须是券商自己来埋。她建议,可以通过券商会员制的形式,来筹集基金。

  左小蕾进一步指出,短期而言,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建立,可以稳定市场,给市场一个可靠的市场预期,长期而言,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更重要还是靠制度的完善,“保护基金的必须充分强调其用途,什么情况下适用,什么情况下不适用,不是所有的‘窟窿’都能动用投资者基金,这其实也是强化了投资者的风险意识。”

  今天,该消息未能带动大盘走强。今日上海综合指数开盘1196.27点,最高一度再次摸高至1201点以上,但最终收盘于1194.48点,上涨仅0.10点,涨幅0.01%,成交145.09亿元。大盘于千二关前反复震荡蓄势的总体格局仍没有改变。

  “这说明目前市场本身仍缺乏走强动力,而投资者面对所谓的利好,表现已经相当成熟。”一位资深市场人士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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