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在依法搞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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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15:27 珠江晚报 | |||||||||
近日,在《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草案)论证会上,陕西省榆林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路志强指出,政府的很多部门一般至少都掌握一部法律。林业部门有林业法,土地部门有土地法,都有法。在执法阶段,好多部门就依靠掌握的这个执法权搞腐败。( 见昨日《法制日报》) 本来,依法办事也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手段之一。万万没想到,法律被一些人异化为
路志强表述得很形象:行政执法部门往往在抓住你这个事情以后,先给你个“下马威”,说你这个问题太严重,按规定应该罚你两万,罚你多少万,先把你吓住,然后你再请他吃饭、喝酒、送礼,最后,看你认错态度还不错,少罚一点,本来应罚1万,现在罚5千。吃了、喝了,把人情落了,还不违法。这样好的事情何乐而不为?这一方面是缘于好多法律伸缩性太大,自由裁量权太大;另一方面,是由于对执法权的监控失灵,执法权太大。 “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等描述,是对司法腐败的生动写照;“执法下马威,依法搞腐败”又描述出一些人执法与依法的“技巧”。所有这些都是权力寻租现象的典型。 王旭东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