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不能只捡穷人的芝麻忘了富人的西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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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10:48 珠江晚报 | |||||||||
1月17日,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1600元后,每年影响北京的税收将近14个亿,因此北京市考虑逐步对通讯补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以前免税的收入进行清理,逐步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见今日《珠江晚报》13版) 个人所得税立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公民的基本生活费用不得征税”。但是看一
《福布斯》发布的“全球2005税务负担指数”称,中国税务负担排名全球第二。与此相对,一份报告指出,中国税收的65%来自工薪阶层,富人占总人口的20%,但是他们上缴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0%。经济学家称,中国富人的税收负担在世界上是最轻的。 经济学中的“二八定律”尽人皆知,80%的社会财富就是掌握在这20%的富人手中,而税收的主要来源却是那些仅仅掌握了20%财富的80%的穷人。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富人收入高而他们的避税办法远比征税办法多得多,穷人收入低而他们根本无处可逃,即使是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这样的传统免税项目看来也不能幸免。 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金对于富人来说无足轻重,但却是穷人安身保命之钱。税负全球第二与富人税负最轻,这一对立矛盾已经给现有的税收政策敲响了警钟。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弥补税收的不足而再次把目标指向穷人,实际上是在加剧着这种矛盾,而这也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拉大个人收入差距,加剧贫富鸿沟,引发仇富与虐穷心态的助推器。 电影《蝙蝠侠》里面有一句经典台词:“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个人所得税中的“个人”不仅包括穷人,同时还有富人,而他们才真正应该是个人所得税的缴费主体。因此,为了填补税收的不足,政府部门不能只捡穷人碗里的“芝麻”,而看不见富人身后的“西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税收政策的公平和公正。 赵志疆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