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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民众对医改问题住嘴 高强没有这权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09:52 中国青年报

  朱达志

  “我们不要争论卫生改革成功不成功……”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全国卫生厅、局长专题培训班上的一句讲话(见《新京报》11月29日报道),无疑又成了一根导火索。我粗略看了看新浪网转载页面下的网友评论,几乎找不到一个同意高强说法的,多数是强烈的质疑,譬如“高强你有什么权力不让老百姓说话”之类,后面通常紧跟着几个惊叹号或者问号。

  出现这样一边倒的情况,应该是没有悬念的。是啊,都已是什么年代了,谁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压制百姓说话?何况,医改又是事关每一个公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情,其中的成败利弊,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们对它说一个“不”字啊?

  其实,假如我们弄清楚了新闻中高强的讲话语境,并且把他的话看完,就不会那么激动了。高强是在全国卫生厅、局长专题培训班上作那番讲话的。也就是说,高是在他主管的系统内部发表意见,他所谓“我们不要争论”中的“我们”,可以认为是指卫生系统内部人员。换言之,他是在要求医疗卫生系统内部不要争论医改的成败得失。他没有,也无权要求民众在医改问题上住嘴。至于他要求其系统内部息争这一做法,是对还是错,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我不是在替高强辩护。“不争论”这说法我们并不陌生。要承认,在改革开放之初面对着“姓社姓资”的争论时,邓公的“不争论”之策是发挥过特殊作用的。但是,这不意味着这一“法宝”可以普遍化和绝对化。假如真的是什么都不要争论,那么又何来当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及其随之而来的思想解放大浪潮呢?真的什么都不争论了,能有今天的一切吗?

  我想说的是,在公民意识日渐增强的今天,我们理应明白,对国家大政方针、国家和地方各级事务、具体的政策措施等等一切公共管理领域内的是非,依照宪法原则和法定的程序与形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是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而且它既是法定权利,又是自然权利,是谁都不能剥夺,也剥夺不了的。嘴巴长在我们自己的鼻子底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想争就争,想论就论,没必要仰别人的鼻息。这才是一个理性公民应有之气度和应该之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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