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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外贸增长方式重在创新发展环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15:13 国际商报

  提高自主创新和创牌能力,政策支持向上下游延伸

  单 庆 江

  自1999年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以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并开始拉动全国外贸出口增长,使出口产品结构得以优化,推动我国成为对外贸易大国。2004年
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达1655亿美元,比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前的1998年翻了三番,年均增长42%,比外贸出口总额增速高20个百分点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部外贸出口的比重,从1998年的11%跃升至2004年的28%,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拉动整个外贸出口增长的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也使我国提前完成“十五”期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标,为“十一五”期间深入实施该战略,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现2010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外贸出口比重35%的奋斗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虽然成就令人瞩目,但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引人关注。

  我国对外贸易增长仍处于数量扩张阶段,主要依靠劳动力、土地、资金、资源等生产要素投入,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较低,增长效益和质量不高,增长基础较薄弱,与世界贸易发展特点和趋势相比,存在明显问题和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出口产品层次低,国际分工地位亟待提升。

  我国贸易结构已由农产品和初级产品为主,转向以工业制成品为主,2004年工业制成品占比已达90%以上。但出口产品大部分是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消耗资源较多的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虽增长较快,但大部分产品涉及的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高的生产环节并不在我国。

  二是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不理想。

  据统计,1981~2004年我国共签订技术引进合同67245项,合同金额1901亿美元,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较弱,特别是与德、日、韩等国相比,我国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存在明显差距,关键技术长期依靠进口致使我国虽已成为世界彩电、计算机、移动通信设备、DVD等第一生产大国,但并不拥有核心技术,大部分关键零部件来自海外,仅仅是个世界加工车间,无法分享更多利润。

  三是出口产品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差。

  “世界经济论坛”发表的报告称:中国IT产品出口居世界前列,但综合竞争力2004年仅居全球第41位,主要原因在于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缺失。如我国集成电路生产规模虽很大,去年达211亿块,但生产集成电路的设备基本上依靠进口。在DVD的57项关键技术中我国仅掌握9项;在平均约30美元的DVD出口单价中,需向3C、6C联盟等缴纳的专利费达10美元之多,我国生产企业所获利润每台仅1~2美元左右。核心技术缺失,不但限制了贸易利益,也削弱了我国产品突破发达国家贸易壁垒的能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近90%是加工贸易出口,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不足10%。

  这种状况如持续下去,国民经济增长就不得不付出高昂资源和环境代价。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有限的世界市场容量,整个贸易的持续、快速、健康增长将难以为继。

  “十一五”时期,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将愈发深入,我国对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将不断增强,在全球产业分工中地位将不断提升,科技兴贸战略也必须与时俱进,将重心从“外延式扩大”转变为“内涵式提高”,进一步强化科技兴贸战略作为我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地位。

  首先,战略内涵应进一步丰富,要从“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进一步丰富为: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出口产业,全面提升出口商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大力发展物流、软件、信息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贸易。

  其次,战略工作原则应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科技兴贸”战略与“以质取胜”战略相结合,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和技术水平,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二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相结合,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出口产业改造,提高企业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三是整体推进与重点扶持相结合,加大对科技兴贸重点城市、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和医药出口基地的支持力度,促进东部地区更快、更好地发展,继续对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给予政策倾斜,促进全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协调发展;

  四是全过程支持与重点环节支持相结合,将政府支持转向营造良好贸易环境,将支持政策向上下游延伸,尤其对研发、建立技术标准、技术引进与吸收和技术创新环节,加大支持力度。

  在深入实施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过程中,还应着力实现五个政策转变:

  一是从政府扶持为主转变为营造良好贸易环境。

  为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政府在出口退税、技改贴息、研发资助等方面给予企业许多扶持。但随着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扶持力度很难继续加大,需转变工作方向。应将科技兴贸内涵体现到部门战略中,促进产业、科技和贸易有机结合;进一步简化进出口环节审批程序,逐步减少数量限制;进一步扩大享受产品免验和便捷检验检疫、绿色通道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范围;继续为出口额高、资信好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便捷通关服务;对中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给予适当倾斜;简化重点企业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批手续,实行一次审批,全年有效的办法;在重点行业和地区,发展一批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服务、规范化的行业中介组织,在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上进行新探索,组织应对贸易摩擦,维护正常出口秩序。

  二是出口促进从规模导向型转变为效益导向型。

  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已居发展中国家前列,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较低,中国品牌的国际影响力甚微,出口产品盈利水平较低。要想继续扩大出口规模,就需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和自创品牌力度,增强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政府从直接组织技术创新,转向创造条件和环境,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业化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实行激励性财税金融政策,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自主品牌培育力度,鼓励和扶持高科技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对具有自主品牌优势的企业和产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出口产品标准化管理,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行国际认证;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兴贸工程,坚决查处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三是从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转变为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和创新并重。

  既要继续有针对性地引进国外前沿技术,更要注重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在引进基础上的消化吸收,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使“中国制造”尽快转变为“中国创造”;还要探索技术引进新模式,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外建立研发中心;依托重大工程项目,采取集中市场资源、捆绑招标谈判、技贸结合等方式,引进更多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完善技术引进的政策措施,鼓政策性银行开展技术引进政策贷款,支持企业在电子通信、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等领域加大技术引进力度;建立专项资金,对利用引进先进技术开发产品和提高产品档次的企业,提供贷款贴息;引导组织企业对重大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政府通过制订《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优先购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我国高新技术产品。

  四是从外资推动型转变为外资推动与自主增长并重。

  在不断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同时,大力扶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在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医药等领域,确定100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推动其构建开拓国际市场所需的良好机制;进一步提升民企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完善促进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配套政策,不断增强其自主创新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强化科技兴贸重点城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国家医药出口基地的发展基础,发挥集聚效应,增强其在科技兴贸中的骨干作用。

  五是从在外经贸领域推进科技兴贸,转变为在商务领域落实科技兴贸。

  按科学发展观要求,把科技兴贸战略落实到商务工作各个方面。还要提高服务贸易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服务贸易涉及物流、电信、旅游、会计、金融等众多领域,是我国对外贸易未来发展重点,要研究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寻找符合我国实际的服务贸易发展道路。

  十六届五中全会已经提出,“十一五”期间要着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继续提高出口质量和效益,推动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为此商务部牵头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十部门,共同编制了《科技兴贸“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2006~2010年科技兴贸战略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举措。

  从指导思想看,“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推动科技兴贸战略实施,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培育高科技自主品牌,着力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和关键设备,增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使我国外贸增长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早日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

  从目标看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外贸出口比重提高到35%,软件出口超过100亿美元,医药产品出口达200亿美元。

  二是发展跨国经营的大型骨干企业。到2010年培育100家高新技术产品年出口额10亿美元以上的大型跨国公司或企业集团,培育1000家高新技术产品年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企业,同时重点扶持一大批骨干科技型出口企业。

  三是培育自主品牌。到2010年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提高到20%左右,重点培育100个高科技自主品牌。

  四是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到2010年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许可合同额,占技术引进合同总额的比重提高到50%左右,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配套资金比例有所提高。

  五是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到2010年出口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重大幅提高,重点扶持的出口免验和绿色通道企业达到2500家,构建较为完善的高新技术产品国际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

  “十一五”期间围绕科技兴贸战略,将实施四个重点工程:

  一是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程。

  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此在加大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要大力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引导组织对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建立以 “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推动、科技支撑” 的技术进步促进体系。

  二是高科技品牌培育工程。

  培育高科技自主品牌,已成为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具有高科技自主品牌优势的企业实施国际化经营、跨国并购和品牌战略,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各方协同、阶段推进”的高科技自主品牌培育机制。

  三是知识产权兴贸工程。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培育高科技自主品牌的重要保障。要集成各方资源和力量,通过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利用,扩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在出口产品中的比重,使其成为提升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四是“百千万”工程。

  培育大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集团和骨干企业,是实现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持续增长的坚实基础。要通过培育100家跨国集团、1000家大型企业、1万家骨干企业,促进贸易、产业和科技有机结合,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就具体政策措施而言,要继续完善科技兴贸政策体系,全方位促进科技兴贸战略深入实施。

  《“十一五”期间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意见》,是一个综合性、纲领性政策文件,此外还有软件、医药、技术引进、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政策,主要举措有以下五点:

  第一,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政策。在技改、研发和出口等环节,对计算机、通信、集成电路等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予以重点支持。促进医药产品和软件出口,培育新出口增长点。

  第二,促进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创新。建立技术引进新机制,探索新模式,依托重大工程项目,采取集中市场资源、招标投标、技贸结合方式,引进更多先进技术;建立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的循环机制,促进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实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强国际竞争力”的良性循环。

  第三,加大资金支持。继续执行《若干意见》中相关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研发和技术改造的贷款利息,继续给予资助;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要积极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供金融支持;通过现行援外管理体制和援外资金使用途径,支持双边科技合作项目;对高新技术产品实施全额出口退税。

  第四,扩大便捷通关和检验检疫范围。质检总局进一步扩大享受产品免验和便捷检验检疫、绿色通道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范围,重点扶持的出口免验企业和实施绿色通道企业达到2500家;海关总署继续为出口额高、资信好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便捷通关服务;对中西部地区及东北老工业基地给予适当倾斜。

  第五,营造良好出口环境。加快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发布《应对国外技术壁垒重点发展技术目录》和《出口商品技术指南》;建立科技出口信息服务数据库,为企业提供技术贸易、高新技术产品国际市场动态及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行业发展、技术标准、出口管制、国别贸易政策等各类信息。

  “十一五”是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关键时期,而创新发展环境,使企业尽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创造能力,切实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是使中国从贸易大国转变为贸易强国的基础和关键,也是科技兴贸战略力求实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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