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兴元: 华盛顿共识北京共识 没有共识的共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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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9:35 第一财经日报 | |||||||||
冯兴元 “华盛顿共识”是曾担任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约翰·威廉姆森于1989年提出来的。它是作为拉美国家经济改革的指导思想提出来的,得到了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支持。
“华盛顿共识”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中国家应该严肃财政纪律,实行紧缩政策防止通货膨胀、削减公共福利开支、金融和贸易自由化、竞争性的汇率(指折衷的汇率制度安排)、取消对外资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以及国有企业私有化、取消政府对企业的管制等。“华盛顿”共识提出之后,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把其作为治疗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灵丹妙药。 “华盛顿共识”包含的这些一揽子措施其实不能以教条的方式理解,不能一说“华盛顿共识”就认为发展中国家必须马上同时按照药方作出各项急剧的、“休克疗法式”的制度调整,马上实施这些一揽子措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对待亚洲金融危机问题上,就犯了这种错误。主流经济学家往往忽视这一点,货币、财政、金融、贸易、汇率、投资、政府体制等体制作为制度,从其产生到其真正能够运作,是需要有一个成长过程的。况且,各项制度之间也需要配套和兼容,它们之间存在相互依赖性,制度之间只有相互配套和兼容,总体制度架构才能发挥作用。 以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里茨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学者,反思“华盛顿共识”,提出了“后华盛顿共识”。“后华盛顿共识”强调与发展相关的制度因素,认为发展不仅是经济增长,而且是社会的全面改造。不仅关注增长,而且关注减少贫困、收入分配、环境可持续性等问题。强调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批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亚洲金融危机前后倡导的私有化、资本账户开放和经济紧缩政策。这种批评是对这种休克疗法式的“华盛顿共识”整治方案和范式的批评。 总体而言,“华盛顿共识”虽然遭到许多人的批评,但“后华盛顿共识”目前还不足以形成主流“共识”。 “北京共识”不久前由拉莫先生提出。根据其定义,“北京共识”的含义包括:坚决进行创新和试验(如中国经济特区),积极维护国家边境和利益,以及不断精心积累具有不对称力量的工具。其目标是:在保持独立的同时实现增长。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共识肯定不是普适性的“共识”,因为它肯定不适用于小国,小国很难形成所谓的“不对称力量”。这不是说小国就一定势单力薄、无能为力。小国的出路和利益之所在恰恰在于全球化、市场化、民营化和国家之间的集团化。 因此“北京共识”不是“共识”。我国经济改革之所以成功,恰恰是因为我国推行了谨慎的民营化、市场化、经常项目和资本账户的逐步开放、减小政府规模等等。也就是上述“修正的华盛顿共识”的内容。此外,“北京共识”中有一些做法与“修正后的华盛顿共识”不相违背,比如坚决进行试验,也就是试错。这也符合著名哲学家波普尔的试错思想。波普尔认为,人们永远也不能掌握真理,但可以通过不断试错去不断接近真理。货币、财政、金融、贸易、汇率、投资、政府体制等体制的改革也要允许试错,才能走向正确的方向。而且这些体制改革必须相互配套和兼容。这方面也应该可以形成共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修正后的华盛顿共识”总结如下:第一,应该把以下一揽子措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取向,并稳步推进,即:严肃财政纪律,实行紧缩政策防止通货膨胀,削减公共福利开支,金融和贸易自由化,竞争性的汇率(折衷的汇率),取消对外资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以及取消政府对企业的管制。 第二,应该使得货币、财政、金融、贸易、汇率、投资、政府体制等体制的改革相互配套和兼容,允许试错。“休克疗法”不符合子制度相互配套兼容和制度演化的要求。(作者为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