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的归医疗 医保的归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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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10:54 红网 | |||||||||
9月28日, 两条涉“医”新闻被搁在新闻网站的醒目位置:一是国家发改委宣布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40%左右,最大降幅达到63%,按这些药品现在的销售量测算,降价金额约40亿元(9月28日日新华网);二是丧失医疗保障,一个小康家庭从富裕跌入赤贫(9月28日《中国青年报》)。这两条新闻串在一起来看,恰好看到关于人的生命健康保障的两个侧面,一是看病吃药,二是医疗保障,也就是“医疗”与“医保”。
这次药品降价,是1998年以来我国有关部门发布的第17次药品“降价令”了,降价理由是“因为这些药品临床应用比较广泛、价格虚高空间较大”。我不知道今后还要折腾多少次降价,这不免让人想起俄罗斯一男一女先后两位著名撑杆跳高运动员破纪录的“操作手法”,那就是一点点一回回一厘米一厘米地破,绝不一步到位,从而获取最大化利益,当然,他们这都是合法的。若干年前,针对一次“药品降价”,我曾经在《三联生活周刊》刊发评论问道:所谓大幅度药品降价,是现在让利还是过去牟利?我希望相邻事物之间,都要清晰地区分“边界”,“现在降价40亿”与“过去牟取暴利40亿甚至远远不止40亿”是要清晰地区分开来的,否则大抵只让公众傻呵呵地看到“为百姓减少40亿元抓药支出”的煌煌政绩。 “从小康跌入赤贫”,是中青报著名的《冰点》栏目刊出这个长篇报道时的标题,报道叙述了一段个人家庭的灾难史——一个小康家庭因丧失医疗保障而坠入深渊。父亲、母亲和两个儿女组成的家庭,因母亲得了尿毒症、后来父亲又得了晚期胃癌且在心力交瘁中去世,急遽跌入了赤贫。母亲尽管是在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但其医药费“一分钱也不能报”,单位只是给职工发放一丁点医疗费:按工龄不同每人每年分别发给30元、40元、60元!没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家里拿不出救治尿毒症的巨款怎么办?跪在街头乞讨、向社会求助、望媒体帮忙……只能这样。所以当中青报记者决定采访报道时,得到的短信回复是:“谢谢谢谢谢谢谢谢……”共有六七十个“谢”字!这里问题的关键是很清晰的,就是没有“医保”!老百姓“生不起病”的感叹,不仅指向“看病贵”,更是指向没有医疗的保险保障! 其实,就整个社会来说,尽管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还是有能力治疗重病大病患者的。举全家之力其力有限,举国家之力其力巨大,举全社会之力其力当然是力大无比,问题就在缺乏良好的制度安排,没有能够让“国家之力”与“社会之力”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来保障其民众,而要百姓依靠有限的家庭之力去承担与筹措重病大病的治疗费用,于是我们到处看到“求爷爷告奶奶”的情形。著名媒体人胡舒立在8月8日的《财经》杂志上撰文,认为建立覆盖全民的一体化医疗卫生体制是不可行的,提出谨防医保改革刮起“共产风”,不能搞“全民医保”,胡的观点受到了诸多的质疑。尽管胡舒立分析了一连串的数据,其实她根本的盲区就是忽视了在发展中的中国以整个社会之力,是足够能为重病大病患者支付主要费用的。我们缺少的正是让百姓全民“共享发展”、“共享保障”的机制。机制的缺失,有财力的“爷爷奶奶”也只能凭借你个人之力去“求告”了。 “看病难”是百姓对看病就医不满意的笼统说法。如果清晰地区分“难”的根源,那就是“医疗”与“医保”两个领域的缺陷,前者是看病抓药之贵,后者是费用保障之缺。这两者的叠加,就形成了“看病贵、看病难”的危重形态。我们必须清晰地看到,“医疗”与“医保”这两个领域是有着巨大的区别的,对于行政管理层面来说,它们也属于不同的范畴:“医疗”归卫生部门管,“医保”归劳动人事部门管。自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提交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报告,指出“医改基本不成功”以来,医疗体制究竟怎么改,就很困扰人;而“医改市场化是方向性错误”这个笼统的提法,简单地掩盖了一切,模糊了“医疗”与“医保”的界线与界限。设计医改制度之前,必须清晰地区分“医疗”与“医保”,就如必须清晰地区分“医”与“药”的不同一样。 为了避免百姓“从小康跌入赤贫”,零敲碎打地一次次折腾药品降价是不够的,碎打零敲地一次次让媒体通过报道呼吁为重病大病患者捐款也是可怜的,而必须在“医疗”和“医保”这两个领域分别对症下药,致力治本;医改要走上正途,套用“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这句话来说,就是要“医疗的归医疗、医保的归医保”,不可“胡子眉毛一把抓”。 (稿源:红网) (作者:徐迅雷)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