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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红包:值得警惕的贿赂新动向(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09:50 经济参考报
  “红包”,一直是行贿分子的常用手段。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年,在海关这个打击走私的前沿要隘,送“红包”这种老方式又开始“走俏”起来。记者了解到,当前,走私态势已经从过去大规模、公开化的明火执杖式转为更加隐蔽、更加分散的蚂蚁搬家式走私。相应地,走私分子对关员的腐蚀拉拢也从过去的巨额行贿转为更加“近乎人情”的潜移默化式、感情投资式的送“红包”行为。

  2002年,汕头海关在全国海关系统首先推出“红包”公布制度;根据“红包”新动向,2005年6月1日起,这一制度在全国海关得到推广。

  
每个“红包”做详细的网上档案


  走进上海海关各业务现场报关大厅,公告栏里都醒目地张贴着《海关总署对送收“红包”行为予以公布的暂行办法》。

  上海海关监察室王允泰主任告诉记者:为了更好地执行总署的有关规定,上海海关还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如果发生送“红包”行为,关员就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监察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如果碰了“红包”公布制度里的“高压线”,送“红包”的人员和单位会无一例外地被公布。

  上海海关还在海关纪检监察网页上给每个红包做了一份详细的网上档案,及时将关员拒、退、交、公布“红包”的情况记录在案,并由监察部门将“红包档案”发送有关业务部门,将送“红包”者列入重点监控名单。

  “所有有关红包的情况都在这里备案存档了,从2005年6月1日到现在,我们已经有30多份‘红包档案’了。”记者在网上点开这一系列“红包档案”,每份档案是一张《上海海关拒、退、交“红包”情况汇总表》,上面详细记载了拒退、上交“红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送红包人的详细情况以及红包处理的情况。其中的一份“档案”登记着:2005年7月21日,上海海关缉私局许贵松拒退红包一个,金额3000元。在“处理情况”一栏里写着:个人当场拒收,单位已向企业致函;在“核实情况”一栏里写着:属实;备注栏里还详细记录了拒退“红包”的具体经过。

  王允泰主任说:“一份登记表和一封函告,是我们落实公布‘红包’制度的主要程序和内容。”自2005年6月1日实施“红包”公布制度以来,上海海关共拒、退、上交“红包”30个,价值11600元,因红包问题致函企业9次。
海关红包:值得警惕的贿赂新动向(图)
  给“红包”的企业欢迎海关拒收

  “海关关员周末给我们加班加点,误了餐,给一个小小的‘红包’,本是想作为误餐补贴,以表示感谢,没想到还要被曝光了。”华普水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康朝辉谈起被厦门海关曝光的事,略微显得有些尴尬。

  “因送‘红包’被公布,确实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是我们很欢迎海关这样做。海关和企业共同合作打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最终受益的还是我们企业。”对海关实行“红包”公布制度,康经理给予的理解和支持有着代表性。采访过程中,记者曾经和十几家企业的负责人座谈过,其中有的企业因送“红包”被海关毫不客气地公布过,但在发言时,他们却都表达了共同的观点:对海关实行“红包”公布制度投百分之百的赞成票。

  企业欢迎了,关员怎么看?汕尾海关缉私分局局长陈嗳对记者讲述了前不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在加强对小漠地区冻品走私活动的监控巡查后,总有个陌生人打电话来要求谈一谈,7月2日那天还堵在陈嗳家门口,一见面就说准备在小漠做点生意,希望高抬贵手,一次还硬塞给来一包钱。“那可是个烫手山芋,看都没看,我就还给他了,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钱。”陈嗳说不光是他,汕尾分局侦查科副科长陈凯和870缉私艇科长陈纯浩也遭受到了同样的“红包”攻势。

  “红包”退回去了,走私线索却留下了。7月17日凌晨,汕尾海关在小漠路段查获两部运载走私冻品的车辆,查扣车上涉嫌走私的冻品35吨。“这次能逮到走私冻品,还是从‘红包’上得来的灵感。”陈嗳笑着说。

  同样是遭遇“红包”,杭州海关的周于峰却乐不起来。由于正在侦办一起走私数控车床案件,8月2日公司的朱总经理在办公桌上丢下一个“红包”,迅速转身离去。

  “当时我赶快追出去,想把‘红包’退还,可是没追上。”周于峰对记者说。“‘红包’没有当场拒收,我心里一直不踏实。一看到‘红包’,就如坐针毡。”想也没想,周于峰冲出办公室,一路跑着就把“红包”交到单位监察科。“8月8日我们把‘红包’还给了朱经理。直到那时,一直忐忑的心,才放了下来。”说到这里,周于峰露出轻松的笑容。

  不仅仅是陈嗳、周于峰,在与海关关员的交谈中,记者深切地感受到,拒收“红包”已经渗进了海关关员的骨子里。

  送“红包”是值得警惕的新手段

  “我们首先要求关员不收‘红包’,‘海关人员六项禁令’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收了,关员就要被撤职、辞退或开除。在管好关员的同时,我们实施‘红包’公布制度,请企业不要给关员送‘红包’。在上面的例子中我们看到,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中央纪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组长胡玉敏看来,“红包”公布制度是海关队伍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标志着海关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从源头上防微杜渐的新阶段”。

  随着反腐倡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健全和对腐败的有力惩治,海关系统过去曾经出现过的大案要案这几年没有再出现,但这并没有使海关总署党组有丝毫懈怠。胡玉敏说,海关反腐倡廉始终得适应反走私形势。当前的走私态势已经从大规模、公开化的明火执杖式的走私转为更加隐蔽、更加分散的蚂蚁搬家式走私。与走私新态势相应地,走私分子对关员的腐蚀拉拢也从过去的巨额行贿转为更加“近乎人情”的潜移默化式、感情投资式的送“红包”行为。海关出台的“红包”公布制度就是针对反走私、反腐败新形势、新情况而采取的更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综合治理新举措。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针。作为这一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海关系统推出的“红包”公布制度得到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充分肯定。

  记者 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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