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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立峰:解枷除锁400亿“债”转“股”资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 09:58 21世纪经济报道

  胡立峰

  当前,证券市场方方面面都在积极落实贯彻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的“九条意见”,推动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于基金业来说,应该为股票型基金创造一个宽松的法律法规环境。原来限制股票型基金产品定位的规定,在《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经实施的背景下,应尽快修改和完善。通过明确不同类型基金的产品定位,为专业化和混合化两 大投资哲学体系的发扬光大创造有利的制度环境。

  在混合化与专业化投资哲学之间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产品设计与定位上主要存在两大投资哲学体系——混合化与专业化。混合化思路是希望在证券市场左右逢源八面玲珑,赚尽所有的赢利机会。投资对象横跨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

  专业化是指专注于某一领域进行专业化投资,如专注于股票市场,不进行债券投资,这类基金就是股票基金;如专注于债券市场,不进行股票投资,这类基金就是纯债券基金。两大投资哲学体系各有所长,各有千秋,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但专业化投资更符合社会化分工的普遍规律。

  当前应“逼迫”基金管理公司对其管理的基金进行明确的产品定位,严格遵守基金合同中的承诺,压缩基金投资组合的自由裁量空间,减少基金投资风格“模糊化”倾向,突出基金产品的差异性。

  关于基金业内存在严重分歧的选时问题即资产配置问题,笔者认为,如果基金要将资产配置作为提高净值增长率的主要手段,未尝不可,但是要有言在先,那就是将自己的基金在招募说明书中定位为混合基金,而不能在基金合同中载明的是股票基金,操作过程中却中途换“跑道”,改弦易辙,大量投资债券。

  有基金反映,明知股市会下跌,还让我持有股票,问题是你是股票基金,你就得持有至少60%的基本仓位。如果界定为混合基金,你可以不持有股票。所以,我们注重的是程序正义和有言在先,而非事后的出尔反尔。在开放式基金持续销售的环境下,投资人去申购一只股票基金,但该股票基金的股票仓位只有30%,70%的资产配置在债券上,真不知投资人是申购股票基金,还是申购债券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法》6月1日正式实施,随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运作管理办法和销售管理办法相继出台(以下统称为“新法规”),并与7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于2004年7月20日发布两项通知,分别是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两份通知主要的观察点有:已成立基金的原契约修改为符合新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原契约关于持有人大会的约定不符合新法规的要进行修改;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不符合新法规的要进行修改;基金投资比例修改;契约修改的实施时间是3个月,也即从7月中旬到10月中旬。

  其中关键点是投资比例的修改和持有人大会相关规定的修改。前者涉及到数百亿基金资产在股票和债券两大市场的大挪移,后者又与目前的“封转开”问题紧密相关。

  从时间上来看,证监会对基金投资比例修改确定的期限是3个月,考虑到10月还有长假,现在留给各家基金管理公司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只剩下半个多月。如果基金管理公司不愿明确其管理的基金的产品定位,那么市场只有通过管理费率的多寡和产品说明书的本义来确定基金的定位。

  按照《证券投资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详细分析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截至2004年9月15日,149只基金中,股票基金111只,债券基金14只,混合基金15只,货币市场基金7只,保本基金为2只。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合计有126只,除指数类基金外,这两类基金都是按1.5%提取管理费,因此笔者又将这两类基金统称为“以股票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基金”。

  打开强制性债券资金的枷锁

  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在其发布的通知中明确规定,鉴于《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基金财产投资于国债的比例、基金财产投资于股票、债券的合计比例未作限定,《运作办法》实施之前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申请尚未完成募集的基金,拟变更原基金契约有关基金投资比例约定的,应当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形成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公告后,方可变更原基金契约的相关约定。

  1997年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33条第4款规定,“1个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此目前以股票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基金,都必须强制性地持有占净值20%比例的国债。

  今年监管部门发文规定,“20%的国债持仓”中,政策性金融债相当于国家债券。2004年6月30日,公布投资组合的104只股票方向基金持有267.41亿元国家债券和105亿元的金融债券,合计372.41亿元,加上由于运作时间短不必公布投资组合的22只股票方向基金,126只基金至少有400亿元的国家债券和金融债券持仓。

  取消20%的国债或政策性金融债券投资比例强制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可以视股债市场情况灵活机动操作。如果股票市场出现重大转折性行情,一般预计基金会卖出国债腾出资金全力冲入股市。

  (作者供职于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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