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摘要:保监会正式颁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兼顾保险资金运用的现实情况与未来需要,确保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与有关法规共同构成较为完整的保险资金运用制度体系 [评论][滚动]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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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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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新规

《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更多>>

一、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

确立了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协作制衡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模式,确定了三方的基本职责和法律关系,构建了决策、执行、监督有效分离的风控机制,明确了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各自职责,推动保险机构完善公司治理,严格落实责任主体。

二、细化保险资金投资渠道

依据修订后的《保险法》有关规定,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无担保债、不动产、未上市股权等新的投资领域,整合并简化了保险资金投资比例,进一步扩大了保险资产配置的弹性和空间,有利于改善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状况,促进保险资金投资收益增长,支持保险市场稳健持续发展。

三、确立保险资金运用托管制度

规定保险投资性资产实施第三方托管,确定托管资产的独立地位,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提高资金运作的规范度和透明度,进一步降低操作风险,防范道德风险,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

四、规范运用风险管理工具

严格限制保险资金参与衍生品交易,强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控,《办法》规定衍生产品交易,仅限于对冲风险,不得用于投机和放大交易,具体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制定。

政策变更

投资股票比例上升至20%
投资股票比例上升至20%

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险资投资基金与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资产的20%,而调整后将改为投资股票型基金与股票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

不动产上限为上年末总资产的10%
不动产上限为上年末总资产的10%

保险资金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 禁止投机
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 禁止投机

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不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预期或者资产增值价值、高污染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企业股权和不动产。特别是不得买入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的股票

可投资未上市股权
可投资未上市股权

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各方观点 更多>>

[解读]险资新增两类投资 利好在于中长期

虽然在保监会年初的工作计划中就是明确任务,年内出台是毫无悬念的事,但此次政策的出台,给出了一个明确结论:总体上,政策是宽松的。高华证券认为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比例高于预期将会对市场带来正面影响。

长江证券:险资管理办法利好创业板

长江证券策略分析师魏国认为险资由于能够充分地调研上市公司、且风格历来保守谨慎,一旦被险资相中的创业板公司,其成长性、公司治理结构相对都是非常优良的。

民族证券:太保和平安受保险新政影响大

民族证券保险行业研究员宋健认为,中国太保、中国平安之前债券投资比例较高,通过比例调整,提高股票及股票型基金投资比例,对投资收益影响最大。

险资动向 更多>>

股市

保监会发布新规 8000亿保险资金可入股市

《办法》将权益类投资占比从20%上升至25%,并将股票和股票型基金各自最高10%的比例“打通使用”,极大地释放了保险资金的运用空间,为经济发展注入更多能量。

[4000亿险资等待入市 短期不会大幅加仓] [险资鸡蛋放进了9只新篮子]

楼市

以自用的名义 保险资金低调潜入楼市

在保监会正式表态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不动产之前,已经有保险公司提前布局。本周早些时候,中国人寿在杭州通过公开出让获得一幅商业金融用地。而在中国人寿之前,中国平安则在深圳获得了一幅商业用地。

基金

保险资金大举入场抢购基金

继社保基金增资入场A股市场之后,保险资金再也耐不住了,大中型保险公司近几日如潮水般疯狂进场购买基金大型保险公司本轮买入的主要是沪深300指数基金。

[看好A股反弹 险资持续加仓股票基金] [一大型保险公司闪电购50亿基金]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投资上限拟升至10%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明确表示,要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调整债券、股票和基础设施投资政策,增加资产配置的弹性和空间,为优化保险资产结构、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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