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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潜伏ST股有苦衷 彻底清退暂无时间表

  ⊙记者 黄蕾 ○编辑 陈羽 颜剑

  保监会本月一纸《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定下“行规”,放宽不动产等新渠道的同时,也严禁险资买入ST类股票。但与之相矛盾的是,人保、平安等保险巨头早已“潜伏”于多家ST股票股东行列内。于是乎,有舆论质疑“潜伏”之举是否违规?又是否应立即清退干净?

  事实上,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保险公司所持ST股有着复杂的“历史故事”,是在这些ST股上市之前就已持有的法人股,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而非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

  以人保为例,其持有的四只ST类股票——ST中房、*ST三联(目前暂停上市)、*ST东碳、*ST力阳全部为人保集团各地分支机构持有的当地上市公司法人股。

  其中,114.92万股ST中房为人保长春市分公司持有,在2008年1月5日解禁;111.54万股*ST三联为人保郑州分公司持有,2008年7月12日解禁;121.20万股*ST东碳为人保公司自贡市支公司持有,2008年5月25日解禁,其后有50万股在人保集团内部划入“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投控”)”持股;36.4万股*ST力阳为人保武汉市分公司桥口支公司持有,2007年8月3日解禁。

  “这些都是保监会实施保险资金集中管理以前,人保各地分支机构合规投资的公司法人股,买入时间普遍集中于2000年以前。”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人保集团已委托旗下的人保投控专门负责清理早年投资的ST类股票和不动产等历史遗留资产。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被挂上了“ST”,但当年的投资已让保险巨头获利丰厚。上述人士透露称,人保等当年基本都是按较低的原始股价格来投资的这些公司法人股,获利丰厚不说,上市之前每年派发的红利也早已超过了其投资成本。

  事实上,除历史遗留问题这一因素外,其余所持ST股的险资也是有其“苦衷”。一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保险公司买入时,这些股票还未被ST,按照行业内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当所买入的股票而后变为ST类股票后,为避免一定的风险,保险公司需要在一个月内将它处理掉。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这本身也说明了个别保险公司选股水平之薄弱。”

  原来,早在2004年10月保监会发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就已经对保险公司严禁买入ST类股票做出过严格规定。本报记者随机采访的多家保险公司相关投资人士表示,近几年来,已经被ST的股票一直都是在公司“禁投池”体系内的。

  市场所好奇的是,保险公司所持有的这部分ST类股票的法人股,该作何处理?是否如有关舆论所言,保监会责令须在本月底之前完全清退?

  多位接到本报电话问询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未接到这类相关通知,监管部门也并未明确给出清理的具体时间表。“事实上,我们一直都在择机清理这些历史遗留下来的ST类股票,但也有一些个别难题,比如有些股权还处于质押冻结的状态,暂时还无法对其进行清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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