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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投资范围和标的进一步放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1日 21:07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8月11日消息,针对保监会今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认为《通知》明确了保险资金投资非股票型基金如债券型基金等的投资上限,进一步放宽了险资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标的。

  保监会在8月5日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而今日的《通知》中则是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余额,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且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的余额,合计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

  对此,罗毅认为《通知》是对上周出台的险资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一个补充,两者并不矛盾,明确了保险资金投资非股票型基金如债券型基金等的投资上限,利于保险公司完善资产配置,提高投资多元化。

  罗毅表示《通知》对股市影响有限,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型基金和股票的比例早在上周的暂行办法中就已经明确了,只是本次又进一步放宽了险资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标的。(王霄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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