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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投资新政正式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 12:08  财新网

  标志着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开闸放水”,保险资金将继社保之后成为PE市场生力军

  【财新网】(记者 马媛)国内保险资金运用的纲领性文件——《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已于8月3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开闸放水”,保险资金将继社保之后成为PE市场生力军。

  《办法》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另外,放宽了险资投资渠道,包括未上市企业股权等均纳入保险资金投资范畴。据业内人士估算,还有约4000亿元的保险资金可以进入股市。

  保监会负责人此前表示,此次调整扩大了保险机构自主配置空间和弹性,有利于保险机构优化资产配置,促进保险资金投资收益增长。

  8月5日保监会颁布该《办法》之后,8月11日,保监会又发布了《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明确保险公司配置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余额,不低于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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