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山亭支公司减罚申诉被驳回 收18万罚单

人保财险山亭支公司减罚申诉被驳回 收18万罚单
2018年01月19日 16:22 中国保监会网站

【金融曝光台315特别活动正式启动】近年来,银行卡被盗刷、买理财遇飞单的案例屡见不鲜,金融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新浪金融曝光台将履行媒体监督职责,帮助消费者解决金融纠纷。 【在线投诉】

  摘要:1月19日,保监会公布山东保监局下发的鲁保监罚〔2018〕5号,处罚函显示,保监局对人保财险枣庄市山亭支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邵华的减罚申诉不予采纳,人保财险枣庄市山亭支公司被罚款18万元,相关责任人邵华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鲁保监罚〔2018〕5号

  当事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山亭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枣庄市山亭支公司)

  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街10号

  主要负责人:邵华

  当事人:邵华

  身份证号:37040219641226XXXX

  职务:时任人保财险枣庄市山亭支公司经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人保财险枣庄市山亭支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人保财险枣庄市山亭支公司、邵华提出陈述申辩,我局对陈述申辩意见进行了复核。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人保财险枣庄市山亭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编制虚假资料

  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人保财险枣庄市山亭支公司编制虚假的农险协保员资料、编制虚假的绩效工资列支费用。

  时任人保财险枣庄市山亭支公司经理邵华是对上述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相关财务资料复印件、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发后,人保财险枣庄市山亭支公司、邵华分别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减轻处罚。我局经复核认为:当事人在申辩意见中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法定的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我局对于上述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编制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人保财险枣庄市山亭支公司罚款18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邵华警告并罚款3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山东保监局

  2018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杨畅

保险法 人保财险 支公司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 最近访问
  • 我的自选

7X24小时

Array
Array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