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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基金凶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 15:57 招商周刊

  □ 首席记者 孙玉敏

  策划前言

  “基金不是好东西”。认为股市的风险无处不在的人说。

  “基金是发财梦”。当2006年,中国股市一轮前所未有的大牛市到来后,更多的人却更愿意相信这个。就如同19世纪初的美国人相信股票等于发财梦一样。

  其实在中国,即使在2005年,对普通民众来说基金还是一个相对冷僻的词。但随着2005年6月6日,上证指数跌破1000点后回升,直到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在谈论、买卖基金。基金出现了自1991年进入中国后的第一次火爆局面。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中国“基民”开户数已超过1000万。仅2006年新增加的基金开户数就超过700万。

  他们都是冲着2006年基金所获得的巨大收益去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其实并不了解基金。在他们看来,买了基金就等于赚钱,基金就是个发财的工具。

  但是,在他们连基金到底是什么都没搞清楚,就蜂拥而上购买时,基金还能够承载他们的发财梦吗?

  基金的前世今生

  基金说白了是一种信托投资方式。更通俗一点,指的是人们将资金交给有经验的专业人士,信任并通过这些专业人士在证券市场或者其他领域进行投资,然后获得相应的回报。

  基金萌芽于荷兰,产生于英国,兴盛于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进入日本、德国、法国、中国香港及东南亚等地,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

  萌芽于荷兰

  基金最初的名字是“团结就是力量”,萌芽于荷兰

阿姆斯特丹。因为这里也是现代银行业和股票市场的诞生地。

  1774年,阿姆斯特丹商人阿德里安(Adriaan Van Ketwich)向国王威廉(King William)提议,通过募集公众的资金在股票市场上交易,并将盈利返还给公众。在阿德里安的创意中,即使个人投资资本较少,但集合到一起,通过多元化投资却可能获得高回报。所以阿德里安们把这个集合体取名为“团结就是力量”。当时吸引了很多人加入。

  产生于英国

  虽然有阿德里安的创意基础,但基金的真正产生地却在英国。

  第一次产业革命后,英国的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殖民地和贸易遍及世界各地。由于国内投资成本日益升高,许多商人纷纷将个人财产和资金转移到海外。由于投资者本身对海外投资环境缺乏了解,于是萌发了集合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委托专人经营和管理的想法。这一想法得到了英国政府的支持。

  1868年11月,英国政府出面组建“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并在英国《泰晤士报》刊登招股书。这是公认的设立最早的投资基金机构。

  当时,这类信托投资基金只能一次性募集,与股票类似,不能退股,也不能将基金单位兑现,认购者的权益仅限于分红和派息两项。因此又被称为“封闭式共同基金”。

  从1870年至1930年,英国共成立了200多个这类基金。

  兴盛于美国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取代了英国成为世界经济的新霸主,一跃从资本输入国变为主要的资本输出国。为有效促进国外贸易和对外投资,美国开始引入投资信托基金制度。

  实际上,基金早在1893年就第一次到达美国。它叫“波士顿个人财产信托”,是哈佛大学的一些教职员工投资的一个封闭式基金。

  1907年,基金出现了新的变化。在费城成立的“亚历山大基金”,每半年向投资者开放一次,投资者被允许再次买入或者赎回投资。

  1924年,也就是美国开始引入投资信托基金制度后不久,投资者随时可以买入,或者赎回的基金在美国波士顿出现。它的名字叫做“马萨诸塞投资者”信托。这是第一只真正开放的基金,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具有现代面貌的基金。

  之后的1931年,英国才出现类似的基金。

  然而,1929年全球股市的大崩盘,使刚刚兴起的美国基金业遭受了沉重的打击。此次金融危机使得美国投资基金的总资产下降了50%左右。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1933年美国政府制定了《证券法》,1934年制定了《证券交易法》,之后又专门针对投资基金制定了1940年《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投资公司法》详细规范了投资基金组成及管理的法律要件,为投资者提供了完整的法律保护。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恢复强劲增长势头。在严谨的法律保护下,投资基金特别是开放式基金再度活跃,基金规模逐年上升。

  目前,美国已成为世界上基金业最发达的国家。

  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调查数据显示,2006年约有48%的美国家庭持有共同基金,基金持有人达9600万人,即平均每3个美国人中就有1个是共同基金持有者。

  1970年以前,股票基金是主要形式。1970年以后,美国基金业突破了半个多世纪内仅投资于普通股和公司债券的局限,1971年推出货币市场基金和联储基金之后,基金种类越来越多。目前,世界上的基金种类已经不下8000种。

  遍布全球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基金迅速在全球范围内普及。

  日本于1937年参照英美等国的经验,设立了具有日本特色的投资信托基金。但直到50年代之前,日本投资基金的发展都极不规范。1951年6月实行《证券投资信托法》后,因为顺应了证券投资大众化的潮流,日本投资基金才开始大幅增长。

  20世纪60年代初,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一些有一定证券市场发展基础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纷纷建立了为数众多、形式多样的基金。1959年,新加坡创立了第一家“单位信托基金”;1960年,印度建立基金;60年代后期,中国香港开始出现投资基金,80年代开始有较大的发展。

  随着基金在全球的蔓延,基金规模越来越大。截至2005年底全球共同基金资产规模为17.77万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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