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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涉农业务组织模式之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02:50 第一财经日报
徐以升 股份制改革后的农行将如何支农?“建立城乡双层经营体系”的设想已经从提出思路走向模式探讨阶段。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就目前的“城乡双层经营体系”模式问题上,相关部门提出了四种方案,并指出,通过对各种模式的组织目标、运营成本、效率效益、协调运转等多方面进行权衡,农行各省分行在模式选择上应该充分考虑某一阶段各个区域的实际情况,不应该强求全国“一刀切”。 四种方案浮出水面 上述相关部门指出,农行未来发展仍会处于农村与城市业务并存的局面,为协调平衡好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关系,农行股改要科学设计好城乡双层经营管理模式,重点解决好涉农组织架构的设计问题。 该部门提出了“城乡双层经营管理模式”的四种方案。一是建立相对独立的专门经营管理框架,由农行省级分行或二级分行开始往下彻底分开,由此形成城市业务和涉农业务组织二元化。 二是按照准事业部模式,形成条线式或挂靠式的相对独立框架,即上下贯通、自成体系的条线式模式和挂靠在各层级行的准事业部模式。 三是各级分支行新设立涉农业务部的职能部门,由这个部门承担涉农业务的协调、统计和政策制订等职能。 四是不改变当前的机构设置,只是根据一定的标准,把所有涉农业务和其他业务分开,按现有经营管理职能分工的方式,分别挂靠在相应部门。 不应强求全国“一刀切” “这四类模式,是依据城农业务分离的程度设计的,前两个方案分离得较为彻底和清晰,后两个方案基本没有打破农行当前的部门设置框架。不同的模式都有利有弊。”农行一位人士对记者分析称。 前述人士透露,在对各种模式的组织目标、运营成本、效率效益、协调运转等多方面进行权衡之后,农行各分行在模式选择上应该充分考虑某一阶段各个区域的实际情况,不应该强求全国“一刀切”。 他透露,在农业占比高、经济金融相对落后的地区,比较适宜选择第三和第四种模式的混合,即一、二级分行设立涉农业务管理部门,承担统计分析、其他部门涉农业务协调、研究和政策制订职责,各前台部门应在已有的职能范围内细分相应的涉农业务;调整县级行内设机构,增加网点的客户经理,加大以贷款为重点的综合营销力度。 他表示,选择上述模式,主要基于三点理由:一是相对组织成本较低,难度较小,易于过渡,不会造成大的震荡。而前两种模式容易形成“行内有行”,组织成本高,可能造成城乡联动阻隔。 二是城市业务和县域业务在经营方式、管理手段和业务需求上有很多共同之处,不宜将涉农业务机构与其他机构物理阻隔,否则不利于城乡联合和资源整合,硬性资源分拆可能出现各分项资源之和小于整合资源的局面。 三是从运转效益来看,条线物理隔断的方式将增加新的协调难度,而单纯的新设统管部门也不可能管理所有涉农业务,保留现有的部门设置有利于对涉农专业部门形成支撑。 但是,在条件成熟以后,或目前已经成熟的区域,可以按实际需要实行准事业部制,同时农行可以牵头组建独立法人的股份制村镇银行、小额贷款组织等,把大银行的优势和小银行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同时引进其他企业或个人入股,促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这样既能解决农村地区农行网点稀少的问题,又能享受地方的优惠政策,使农行更加贴近“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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