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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定义及规范发布 六类疾病列入必保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01:57 第一财经日报

  俞燕

  广受业内关注的重大疾病保险(下称“重疾险”)定义尘埃落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昨天宣布,即日起开始使用统一的重疾险疾病定义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下称《规范》),六大重大疾病将被列为必保保障范围。

  《规范》是我国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据重疾办主任董向兵介绍,由于保险期间包含成年人阶段的重疾险业务量最大,《规范》根据成年人重疾险的特点,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要求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若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规范》发布之日起各家保险公司将开始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并于2007年8月1日前完成使用行业统一定义的各项工作。

  董向兵介绍说,从国际经验来看,重疾险所保障的多种疾病中,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脑中风后遗症和终末期肾病等六类疾病的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对重疾险产品的价格影响也最大,因此,《规范》要求重疾险须包括以上六种主要疾病。据了解,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销售的大多数重疾险产品包含这些疾病保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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