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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广东麦当劳等企业用工行为违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01:57 第一财经日报
专家:兼职就业应纳入《就业促进法》 田享华 针对引起广泛关注的广东麦当劳、肯德基等企业涉嫌不执行当地小时工资标准等用工行为,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昨日正式表态:此举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表示将全力履行工会职责,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此前,全总已致函广东省总工会,要求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代表职工与企业沟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补发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此前,2日的一场研讨会上,有劳动法专家表示,应在《促进就业法》草案中加入对于学生兼职等灵活就业方式进行规范和保护。 对于学生兼职是否受最低工资限制保护,上海律师协会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主任马建军认为,学生兼职行为不受劳动法对于最低工资限制,因为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309号)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马建军解释称,这种观点并非为麦当劳、肯德基叫屈,而在于一旦要求这些外资企业对于没有劳动关系的学生也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那么对内资企业也要如此,这样一来,就可能有众多企业不再雇用学生,那么很多学生更难获得兼职的岗位。 “在同等工资条件下,企业很可能更愿意雇用全日制的员工,而不是兼职的学生。”马建军说。 上海市劳动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华东政法学院董保华教授认为行政部门介入此事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认定企业违法必须先有法律规定,而不能先处理,然后再制定相关规定。为此,他建议可以在《促进就业法》草案中加入对于学生兼职等灵活就业方式进行规范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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