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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园老总涉挪上海电气集团5000万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 04:5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明园在上海开发的第一个大型楼盘“明园世纪城” 资料图

  □本报记者 陈中小路 于兵兵

  曾经的沪上地产大鳄,明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松坚,在2006年11月22日由检察院决定逮捕,落入法网。

  昨天,上海证券报从权威渠道独家获得一份“关于撤消李松坚第十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资格的说明”,说明指出,“犯罪嫌疑人李松坚为入股上海电气集团,与原上海电气集团常务副总裁韩国璋合谋,挪用上海电气集团资金5000万元,触犯刑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已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该说明是在第十届上海市政协第30次常委会议上宣布的。

  记者就上述内容从上海市政协秘书处获得确认。李松坚至此成为上海电气近期第四个因涉及相关案件而被捕的董事。

  与韩国璋合谋

  一位接近明园集团的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明园集团内部已经获悉李松坚被捕一事。记者试图电话联系上海明园集团,但电话转入总机后均无法接通。

  2004年,李松坚成立了由明园集团控股的汕头市明光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当年出资4亿元获持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27.hk,以下简称上海电气)4.44%的股份。上海电气2005年4月在香港H股上市后股份稀释,根据上海电气2005年年报,明光投资持上市公司3.43%的股份,李松坚还担任上海电气非执行董事。

  上海电气也于昨日发布公告称,“接获汕头市明光投资有限公司通知,李松坚因个人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已被检察机关逮捕。”

  有关领导在“说明”中表示,李松坚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刑法》第384条显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有关律师表示,李松坚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他与韩国璋有共犯之嫌,而后者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挪用公款5000万元已经属于情节非常严重。

  此外,1月10日上海市政协网站也发布公告称,“市政协十届三十次常委会议,根据政协章程,撤销李松坚政协第十届上海市委员会委员资格。”

  或与阳光保障计划有关

  涉嫌被挪用资金的来源,目前尚无官方说法。

  上海电气董事会秘书昨日只向记者强调,李松坚涉嫌挪用的“公款”不是上市公司的钱。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孙德意则称,“不了解相关情况”。记者还就此多次致电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纪委书记金红军,但未能接通。有关内部人士则表示,此事可能由上海电气母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直接负责。

  一位接近上海电气的人士称,此事或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阳光保障计划”有关。

  公开资料显示,“阳光保障计划”主要由韩国璋负责,该项计划是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内部协保、托管人员提供的一项团体保险,用于帮困保险和扶贫救助。此前韩国璋“事发”,也被猜测与之相关。该保障计划服务手册显示,投保对象主要是“托管托养中的协保、内退、丧劳人员”。不过,根据韩国璋去年1月在有关会议上的介绍,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为之每年拨款1000万元。而该计划于2004年开始实施,至今不过三年多。

  “地产商缺钱是情理之中,但绝对不可能单单只缺这5000万。”一位接近李松坚的业内人士透露,李所牵涉的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可能会涉及到其他问题。

  上海电气第四位涉案董事

  继福禧投资董事长张荣坤、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原副总裁韩国璋以及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和党委书记王成明之后,李松坚成为上海电气第四位涉案董事。此外,公司还有徐伟和程彦敏两位高管卷入有关调查。目前,除李松坚之外的五人均已辞去公司相关职务。

  受李松坚涉案消息影响,上海电气系相关上市公司股价略有波动———上柴股份(600841)跌3.24%,上海机电(600835)跌2.63%,而上海电气(2727.HK)在上午大幅下挫后,收盘上涨0.3%。

  香港联交所昨日资料显示,摩根大通1月8日减持上海电气354万股H股,持股比例已由5%降至4.88%。此前,摩根大通已数次减持上海电气。目前,李松坚旗下公司所持上海电气股份以及他在该公司担任的非执行董事职务均无变化。该公司昨日表示,“若有进展,将适时另行公告。”

  上海电气在公告中强调,李松坚并不参与该公司日常管理及运营,在公司各附属公司或委员会并不担任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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