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入世5周年 国企初建现代企业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14:40 上海国资

  入世5年以来,国有企业最大的变化还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完善,国有企业质量有了根本的提高

  入世5周年,也是国有企业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5年,国有企业集团基本上完成了向股份制企业的转变,在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方面,国有企业也有个多方面的成就,董事会制度、问责制度、管理层激励制度等开始逐步建立。

  股份制改造

  在这5年里,大型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石油石化、冶金、发电、汽车、煤炭、电信、民航、海运、银行等行业中的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先后实现境内外上市。

  十六届三中全会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股份制改革加快了国有大型企业的发展,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进入2005年《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的企业已达15户,全部是国有企业。

  在金融类企业方面,10月27日,中国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时挂牌上市,这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以来上市的第三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此前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在完成股份制改造的计划后,相继实现挂牌上市。

  当然,在160多户中央企业中,尤其是在一些垄断行业,不少国有企业仍然是独资企业,还是按《企业法》注册的。国资委已经表示,对这类企业,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中外私人资本等参股,把它们改造成规范的股份制企业。

  国资委成立

  2003年3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这意味着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最终确立。随后,一些省市也相继成立本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被明确为经政府授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企业国有资产的政府特设机构。

  国资委的建立,解决了国有企业出资人的问题。此前出现的很多问题在于,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没有分开;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分散在政府多个部门,权利、义务和责任不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脱节,国有资产监管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究其原因,关键是国有资产出资人没有层层到位。

  国资委成立后,作为所有国有资产的“老板”,是要当好国有资产的“总老板”和监管人,而不再是某一国有企业的具体经营者。国资委的成立将有利于从“管企业”向“运营资本”转变,解决政企不分、产权责任不清的问题。

  健全董事会制度

  2005年10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上海召开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向外聘的宝钢集团董事颁发聘用书。宝钢集团外部董事5名,超过董事会人数(共9名)的半数,其中有两名还是海外知名企业家。这是继2004年底选择宝钢集团等11家企业作为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公司后,在执行层面的展开。

  宝钢董事会是第一个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的中央企业。在董事会的职权中,最重要的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重大决策与战略性监控,包括推进改革与重组,包括把握好企业发展方向与速度,对企业的日常经营运作进行总体监控;另一方面是对经理层进行管理。

  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被国资委一把手李荣融称为“国资委成立以来最大的新闻”。李荣融认为,董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董事会应当是股东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体现股东意志的制度依托,是实现出资人职责到位的最终体现,是企业内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的重要保证,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制度基础。

  高管公开招聘

  2006年11月,国资委发布《招聘公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等10户央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人选已经确定,武钢总经理助理贾宝军等10人入选。

  国资委2003年首次向海内外公开招聘7名高级经营管理者。2004年扩大规模,公开招聘23名高级经营管理者。2005年进一步扩大规模,招聘包括2个正职职位的25名高级经营管理者,实现了中央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经营管理者的重大突破。而今年招聘人数更是增加到了26人,而且首次招聘总法律顾问。

  国资委称,中央企业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新机制尚未完全形成,视野主要集中于企业内部,通过市场机制选聘的比例还很低,这种状况影响和制约了中央企业的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认为,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各类国有企业必须探索建立新的国有企业用人机制。尤其国有企业要走出国门,在全球进行竞争,就必须引入国际化的管理。这种国际化的管理首先是通过人来实现的。

  股权激励办法出台

  2006年10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正式发布,意味着A股市场上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制度确立。

  国企高管股权激励办法自1999年始上海深圳等地就开始进行探索,经过7年的探讨,终于在2006年取得突破。此举对繁荣中国证券市场、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都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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