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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海商厦拍卖昨又取消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03:00 新闻晨报
□记者 李艳秋 晨报讯 两年前曾被临时取消拍卖的四川北路1318号在建项目“福海商厦”,昨天再度从拍卖台上突然撤离。昨天下午两点整,原定于在上海东方国际拍卖行内举行的“福海商厦”公开拍卖却未如期举行。10分钟后,拍卖师手持一张由委托方出具的公文宣布,因竞买人数不够,“福海商厦”拍卖临时取消,何时重拍将另行公告。 这已是这处变数多多的房产项目第三次取消拍卖。2004年7月,当有关“福海”地下一层及地上4-29层将拍卖的公告刊出后,即遭遇“股东方上海新世纪文化有限公司”公开刊登《关于福海商业中心大楼存在瑕疵的声明》,显示了烂尾楼背后复杂的法律关系。由于3.2亿元的保留价无人应价,7月15日的拍卖流拍。10多天后“福海”第二次拍卖,但当天主拍方又突然宣布取消拍卖。 两次拍卖未果,两年后再度出现在世人面前的这一标的,是由上海某司法机构和深圳某银行联合委托、由上海五家拍卖行联手进行拍卖的。按照主拍方东方国拍的说法,“这次‘福海’大部分法律关系已经理顺,标的物也已由两年前的‘地下一层及地上4-29层’变为‘整幢建筑’,而且周边商务环境日益成熟,对于买家来说,此时接盘是比较理想的”。事实上,确实有两位房地产行业的买家于9月18日的最后截止日前交纳了高达8000万元的保证金。但是委托方认为,竞买人只有两位,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因此在昨天下午开拍前临时决定撤拍。 “《拍卖法》并没有对每场拍卖竞买人数必须达到多少作出明文规定”,一位业内人士昨天告诉记者,但业内对这一问题确实存在争议,如果一场拍卖只有一位竞买人参加,那么所谓的“竞价”行为就不会发生,如何来判定其公正性呢?但也有意见认为,按法律规定每次拍卖前至少提前7天公告,可以视为潜在的竞买人都已知晓,应认为其是公正的。鉴于昨天参与“福海”拍卖的竞买人已经达到2位,这位人士认为,可能是委托方出于自身考虑决定撤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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