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佴 发自广州
经过近两个月的调研,广东省政协相关委员及专家完成了对该省包括湛江、清远、汕头、佛山等地11县(区、市)的新农村建设专题调研。在昨日召开的广东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十五次会议上,调研组向与会者公布了此次调研的结果。调研组组长纪力清表示由于广东新农村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仍然较突出”。
据调研报告显示,首先,由于规划意识淡薄,农村规划管理严重滞后,据统计,目前广东全省200人以上的自然村制定规划的仅占总量的25%。
第二个问题则表现在广东农村规划的总体性不够,缺少区域、产业的统筹安排。调研组发现,村镇建设各自为政、自我发展的现象普遍,功能区分不明显,一些地方还出现对生态环境、文物等产生严重影响的建筑。
而村镇无序乱建、忽视耕地保护问题更让调研组的政协委员们担忧,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推进,有些当年仓促厘定的农田保护区目前已成“楼间田”而没有做出相应调整,非农用地与农田保护区矛盾日益突出。
调研组认为当前许多地方的新农村规划实用性、权威性不足,大多也没有被认真执行,对这些得不到执行原因,调研组认为这是由于当地政府在编制规划时,不尊重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制定出的规划或不切合实际,或不够简明适用。
调研报告建议在推进广东全省新农村建设中,在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尊重农民在规划管理中知情权的同时,应突出产业布局与村镇建设须服务于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大局。政协委员们希望从法规的高度,确保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与会听取调研报告的广东省常务副省长汤炳权则在发言时透露,广东省正在积极起草《广东省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以期以法治手段规范农村规划、建设和管理行为。汤炳权表示,2006年为全省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的启动阶段,2007到2010年则为攻坚阶段,届时全省将完成40%的村庄规划编制,30%的村庄整治工作,而2011年到2015年为全面铺开阶段,届时须完成90%的村庄规划编制,70%的村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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