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佴 发自广州
张海诉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行政违法案近日有了最新进展。张海代理律师北京浩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民告诉《第一财经日报》,1月13日两被告已分别完成答辩状,近日将送达张海。据知情人透露,本月20日,该案将在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开庭,涉及此案的关键档案材料届时将公之于众。这是健力宝事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的第一次公开审理。有知
情者称,类似股权转让的协议必须从整体来看,除了转让金额,它还包括各种附件和补充条款,案中疑点等档案全部公开后或许能找到答案。而张海、李志达、叶红汉等人能否出庭则成看点。
股权“神秘”过户
在诉讼状中,张海明确提出,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审批汇中天恒收购健力宝股权的变更登记的程序属于违法。同时对股权变更程序提出异议,称在 2004 年11 月17 日自己的40%股份已被冻结,且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查封了三水正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三水健力宝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健力宝股权,汇中天恒如何在股权持有者张海被拘留期间完成了这次股权变更登记?佛山市工商局、三水区工商局是在什么情况下完成了这次股权变更登记的审批手续?
据此前的公开资料显示:甲方(张海)同意向乙方(李志达)或其提名人转让股权,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40%三水市正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10%三水市健力宝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40%CASA亚洲有限公司股权。本协议转让的全部标的价格为人民币1元。
叶红汉和祝维沙的股权转让协议,与张海的协议大致相同,但让人不解的是,在CASA亚洲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方面,张海分文没收,而叶红汉与祝维沙在转让正天科技持有的健力宝股权时却分别有5000万元进账。
2005年5月12日,《关于汇中天恒与三水公投就健力宝集团有关问题的合作协议》签署当日,主管公有资产投资管理的副区长李应滔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没有对股权过户作正面解释。汇中天恒新闻发言人曲冰则称:“张海被拘留对健力宝各方都有好处。张海持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CASA公司的股权早已过户。”
谁在说谎?
本报1月1日刊发张海提起行政诉讼的文章后,有知情人主动联络记者称,2004年11月17日张海名下股权之所以被冻结不是张海所为,而是佛山市三水区法院应三水区政府要求发出第338号文进行的“强制措施”。“张海不可能让自己的代理律师去冻结(股权),因为这不符合法律程序,但张海确实要求过(三水区)工商局暂停对其股权过户。”据该知情人士介绍,张海与李志达签署转让协议后,李志达称要加盖公章将张海手中协议拿去,此后开始张、李之争,并日渐白热化,张海再也没拿回自己的协议。2005年1月5日张海曾向时任汇中天恒总裁的蒋翼要求拿回协议,但蒋翼没有还给他,于是张海便让律师向三水区工商局发传真,称对方有篡改合同的可能,要求停止股权过户。
本报记者曾于2004年12月9日当晚,亲眼见到三辆写有法院字样的特种车辆,装着健力宝全部财务账册离开厂区,显然在张海主动要求之前,三水区法院确已采取了司法措施。
不过,2005年1月15日,张海曾在广州凯旋华美达酒店举行媒体见面会,确认健力宝股权冻结是其主动要求的。这显得颇为蹊跷。
而另一个让外人无法看清的是李志达究竟是何人请来?张海曾在凯旋华美达酒店表示,李志达是祝(维沙)总请来的。但在健力宝风波中始终有一种论调,称三水区政府之所以在张、叶、祝向李志达公开转让股权的次日便强行冻结张海的股权,是因为对张海失去了信任,从而对张海引进的李志达也产生了怀疑,故而先下手为强。
自始至终,对上述疑点各方均以承诺“保密”为由不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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