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转让程序是否合法
●公安部门介入是否合理
●变更登记权限是否违法
时报讯 (记者 卢晓曌) 目前仍被羁押的张海的代理律师张民昨天向记者证实,张海已对佛山市工商局、三水区工商局批准变更健力宝股权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健力宝集团向汇中天恒进行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2005年12月25日禅城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并进入诉讼程序,双方都在准备下一步的答辩和向法院提交证据。
矛头直指“行政违法”
据张民律师介绍,张海此次提起的行政诉讼明确指向佛山市工商局和三水区工商局对健力宝股权转让登记行为违法,更进一步说就是“佛山市工商局和三水区工商局对健力宝股权转让登记的行政行为属违法行为,因此该次股权转让无效。”
张民昨天表示,2004年11月17日张海所持40%的健力宝股份就一直被冻结,2005年5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张海仍处被羁押状态,汇中天恒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办理了股权转让呢?佛山市和三水区工商局又怎么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律师张民向记者表示,具体的开庭时间有待禅城区人民法院安排决定,但他们已在积极准备起诉所需的材料和证据。有资深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法院判定张海胜诉,不但汇中天恒收购健力宝股权的变更登记失效,其后汇中天恒将股权转手台湾统一的行为也将失去法律效力,引起一系列连锁效应。
诉讼有四大理由
张民律师向记者表示,国家对股权转让登记有着相当完善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都对股权转让交易有着完备的规定,对具体约定的双方签定合同的性质,该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初步拟订四大诉讼理由:一是双方签定的转让协议是否生效,二是股权转让程序是否合法,股权变更登记是否存在不合法之处,这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三是公安部门的介入是否合理,四是变更登记权限是否存在违法之处。
张民表示,张海与汇天中恒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第二天,其持有的健力宝近40%股份已被法院冻结,其中有CASA公司持有的32.8%股权,汇中天恒曾公开表示“张海持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CASA公司的股权早已过户”,大约还有8%的股份是不是还没有过户成功,依然被法院冻结呢?目前张海在行政诉讼状中提到的“转让协议是否生效”就指的这个,张民律师据此认为,在张海的股权还在冻结或存有疑问的情况下,两级工商局批准汇中天恒的股权变更登记是违法的。
张民未再进一步阐述这四大诉讼理由的具体内涵,但他表示,已经在积极准备起诉的证据和材料,接下来准备下一步答辩以及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交换,但也不排除在开庭时提起新证据的可能。
佛山市工商局回应:“按司法程序办就是”
时报讯 (记者 卢晓曌) 昨天记者致电佛山市工商局,该局办公室主任向记者表示不对此事进行回应,“目前这件事已进入法律程序,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作为一个政府部门,我们没什么好说的。如果媒体想了解此事可以按程序向佛山市工商局发公函,但也不保证最终一定会接受采访。”
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曹律师表示,一般来讲,股权交易转让只是在工商部门办理行政手续,只要股东文件齐全工商局就应该办理,因此股权转让纠纷并不一定是工商局的问题,也可能是转让双方约定有缺陷,但如果工商部门在手续不全前提下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受损方有权提起赔偿。
曹律师表示,由于并不清楚健力宝股权转让过程中张海和汇中天恒的具体约定,因此不便评说,但如果最后法院判定张海胜诉,毫无疑问不仅汇中天恒失去曾经对健力宝拥有的合法股权,其后再进行的股权转手得不到法律保护,这就像房屋产权转让一样,只有对房屋有合法产权才能对房屋产权进行转让。这意味着佛山市工商局一旦败诉,汇中天恒转让健力宝股权给统一也会失去法律效力。
健力宝股权变更过程
2004年11月16日上午,汇中天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志达代表汇中天恒投资有限公司和北方亨泰投资管理公司,先后与张海、叶红汉、祝维沙签署三水正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CASA ASIA LIM ITED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汇中天恒投资有限公司和北方亨泰投资管理公司间接持有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91.1%的股份,其构成分别是三水正天所持有的58.3%和casa亚洲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2.8%。
2004年11月16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338号文件,查封了三水正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三水健力宝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健力宝股权,冻结了张海的股份,三水区工商局拒绝为汇中天恒进行股权变更办理手续。
2004年12月6日,三水区宣布成立“健力宝复产工作领导小组”,12月8日三水区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公告》,“自12月6日起,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的一切资产、账册和生产经营情况等必须接受本公司的监督。”并于随后发生了“汇中天恒被赶出健力宝”的风波。
2004年12月23日,汇中天恒联合健力宝的前股东祝维沙、叶红汉发表措辞严厉的声明,指称三水区组成复产小组强行接管健力宝公司等行为系践踏了公司法以及其他国家法律,并表示正在寻求佛山市政府的支持。
2005年3月24日晚8点,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挪用巨额资金“罪将张海刑事拘留。
2005年5月19日,张海被拘56天后,汇中天恒通过不断与佛山市政府协调,在三水区工商局和佛山市工商局完成了期望已久的股权变更登记,汇中天恒得以正式实现收购健力宝集团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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