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狱中告佛山工商可能1个月内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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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8:27 新京报 | |||||||||
健力宝集团前总裁张海。(图为张海2004年12月24日做客新浪图片,这是张海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 本报讯 (记者 苏曼丽) “法庭立案之后将在10天内将诉讼文书传达给被告,之后被告将有10天的答辩期,并提交相关证据,经过法院安排后就将开庭审理。按照法定程序,这个案子应该在1个月内或稍久开庭审理。” 昨天健力宝前总裁张海代理律师张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作为被告一方,佛山市工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已经听说了此事,但还未提到议事日程,具体情况并不清楚。”而三水区工商局方面则表示还未收到法院方面的传票。受理此案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室陈主任表示:“在案件还没有开始审理阶段,法院按照规定是不接受任何采访的。” 张海于2005年12月26日提起诉状,被告人分别为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在诉讼请求中,张海以程序违法为由,要求法院撤销上述两被告于2005年5月19日,对其所拥有的三水健康产业公司、三水正天科技公司的股权进行的变改行为。禅城区法院已经于2005年12月28日正式受理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