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律师:张海已状告佛山工商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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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3:19 每日经济新闻 | |||||||||
徐清扬 吴俊 新华社 健力宝集团前总裁张海的代理律师张民昨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张海已于去年12月26日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对健力宝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属于程序违法,要求重新获得自己的股权。
据张民介绍,张海在诉讼请求中认为,被告人佛山市工商局和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有程序违法行为,法院应当撤销上述两被告于去年5月19日,对其所拥有的三水健康产业公司、三水正天科技公司股权进行的变更行为。张民称,禅城区法院已于去年12月28日正式受理了此案,因元旦假期,目前受理文案正在送达当中。 2004年11月16日,汇中天恒联合北方亨泰宣布收购健力宝91.1%的股权,17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张海的股份。去年3月25日,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挪用巨额资金为由将张海刑事拘留,5月19日,汇中天恒通过三水区工商局和佛山市工商局完成了股权变更,收购成功。 张民认为,2004年11月16日所签订的协议为附期限的转让协议。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去年5月19日的股权转让已经失效。变更登记不符合程序规定,不是合法有效的。据张民透露,张海称对这次股权变更完全不知情,因为他处于被羁押阶段,这次股权变更的合法性值得怀疑。 新华社记者昨日联系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该院负责宣传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不知道该院立案庭是否已受理此案。 该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他4日下午前往立案庭过问此案,但立案庭的同事告诉他并没有看到此案。这位法官认为,通常情况下,状告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的案件应该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被受理。 随后记者又联系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同样被该院研究室告知,不知道该院立案庭是否已受理此案。截至昨日17时止,尚未有来自法院的消息证实此案已被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