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状告佛山工商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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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10:32 南方日报 | |||||||||
新华社广州1月4日电 健力宝集团前总裁张海的代理律师张民4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张海已于2005年12月26日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对健力宝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属于程序违法,要求重新获得自己的股权。 据张民介绍,张海在诉讼请求中认为,被告人佛山市工商局和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有程序违法行为,法院应当撤销上述两被告于2005年5月19日,对其所拥有的三水健康产业公司
2004年11月16日,汇中天恒联合北方亨泰宣布收购健力宝91.1%的股权,17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张海的股份。2005年3月25日,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挪用巨额资金为由将张海刑事拘留,5月19日,汇中天恒通过三水区工商局和佛山市工商局完成了股权变更,收购成功。 张民认为,2004年11月16日所签订的协议为附期限的转让协议。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2005年5月19日的股权转让已经失效。变更登记不符合程序规定,不是合法有效的。据张民透露,张海称对这次股权变更完全不知情,因为他处于被羁押阶段,这次股权变更的合法性值得怀疑。 截至4日17时止,尚未有来自法院的消息证实此案已被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