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工商局成唯一被告 健力宝案庭审押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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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2:45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佴 发自广州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从佛山当地获悉,拟定于本月20日开庭的张海诉佛山市工商局、三水区工商局行政违法案,因被告发生变更,开庭日期将押后,新开庭时间择日再通告。
“我们16日收到了两被告的答辩状,双方均确认对张海股权进行变更,是由三水区工商局所为,故要求变更被告,我们同意了。”张海代理律师北京浩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民昨天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张海当初之所以起诉两被告,是担心仅诉一方会出现双方互相推诿现象,诉讼时间因此被拖长对张海收回股权不利。目前,两被告在答辩中均认可对张海股权变更的行为是由三水区工商局单独作出,要求不再将佛山市工商局列为被告。 据张民律师介绍,张海将只告三水区工商局,不再告佛山市工商局。近日此案将移送给佛山市三水区法院,何时开庭也将由其重新确定。 此前,关于张海行政诉讼案及健力宝事件有种种猜测,如张海将自己手中股权悉数转让给李志达时,在一元钱的价格背后还有何种补充协议?三水区法院受三水区政府要求冻结张海股权的真正动机是什么?就此,张民表示,在案件开庭前会在北京召开一个法学界专家研讨会,从学术角度做剖析。届时经张海同意将把健力宝事件前后一些关键资料进行解密,并公之于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