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斯然/文
如果不是全国有限的几个最先试点地之一,可能不会有谁愿意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如此重点关注,它的注册资本是如此少,服务的范围是如此窄,但它仍然以民间金融机构率先破题的姿态,引得了全国各地民间资本的热忱参与,全国各地媒体的争相报道。
就是这样一个意义非凡的试点,在预定的时间内竟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结果:夺标者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公司注册,举牌人——某信用社的理事长悄然引退。
坊间和业内人士开始猜测,夺标者是因虚报竞标资金,因其自身实力不济所致。因此,要求撤消夺标者资格、对竞标时是否公正与公平的质疑声,开始逼向广元市政府。但根据本报记者的调查,政府目前仍没有对公众透露半点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备进度。
(相关报道详见22-23版)
即使如此,那个已经引退的举牌者依然认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赢利空间非常大,赚钱不成问题。原因是,农民和微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非常之大,而小贷款公司的机制灵活且服务到位,关键的一点是,中国农民要比企业更讲信用。
不错,赚钱是不成问题,否则在这次招投标中,怎会应者如云。然而,目前的问题不是某个单一的公司能否赚钱,而是由此引发出一个新的问题:幸运中标的人不能完成后续的操作,竟然没有被叫停,这是一股怎样的助推力呢?竟然强大到可以忽悠这次民间贷款公司的试点进程?
这和刚刚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一号文件”)形成了不和谐的节拍。“一号文件”为中国9亿农民描绘的美好前景是,“种粮不缴税,上学不交费,看病不太贵,贷款不费劲”,而其中的“贷款不费劲”更是其中之最难点。
“一号文件”因此将创新性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作为重中之重。它不仅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也鼓励大力培育自然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
毫无疑问,民间小额贷款银行的出现,正是对新农村金融的强有力的补充。目前,旧的体制由于缺乏支农的政策优惠,导致金融机构纷纷撤离农村,农村资本大量流向城市和企业。惟一的支农主力军农村信用社,因“一农支三农”,力不从心,造成了“三农”失血。因此,地方政府应该不遗余力,消除敢于忽悠民间贷款公司试点进程的力量。
然而,从这次招标的结果来看,政府态度的不明朗,竞标人的出尔反尔,让人忍不住为农村金融的前途发生担忧。我们想知道,在“赚钱不是问题”的前提下,这股强大的忽悠力量——是不是也该为新农村金融的构建作一点出谋划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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