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性羞辱下的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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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20:36 《时代信报》 | |||||||||
胡斯然/文 一个年逾92岁的双眼失明老太太,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连续三次被自己的孙女婿背到婚姻登记所“结婚”或者“离婚”,而那个和她结婚或者离婚的男人,需要她的孙女婿问上半天才能确认。
如此视婚姻如儿戏,这种场面简直难以令人置信,但在北部新区人和镇,却是司空见惯,在那里,离婚率达到98%! 荒诞的举动背后,必然有荒诞的根缘。 人和镇因大搞开发,附近农民纷纷被“农转非”成为安置对象。而安置政策规定,如果离婚的家庭,可以分两套房屋;如果离婚后再婚,而配偶是城镇居民且无房屋居住的,还可以极低廉的价格征购12平方米的房。 这种将婚姻和房子或者工作紧密捆绑到了一块,并且环环相扣的政策,把多年前人们熟悉的单一“福利房式离婚”或者“离婚”推向了一个新的极致,这里的人们不仅要急着离婚,还要急着结婚,蔚为奇观。滑稽的是,有的为了紧急“再婚”,还开出1.5万元的高价寻求假结婚“媒子”。 在离婚结婚事件愈演愈烈,星火燎原成一股风暴时,政策的出台者才发现这是一份存在漏洞的规定。于是在“家家损失几万元”的情况下,又紧急颁布新政策“补漏”。 这对那些本面临拆迁的村民是雪上加霜。原来可能的初衷———单亲家庭,往往更容易处于困难中,因而出台向他们倾斜的政策,现在反变得缺乏人情味,大有釜底抽薪之感。 一个理性的人,总是谋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突击离婚结婚”当然有各种隐患和风险,可能引发社会危机,但他们的做法并不应当受到过分的指责,相反,是政策的决策者,为什么在对类似有漏洞政策引发的闹剧不再陌生的今天,依然轻率如故,制定挟婚姻以令公民的政策,逼着人们视婚姻如儿戏?然后,再视政策如儿戏,“反复无常”,轻易“补漏”,逼着村民将其告上法庭? 这是一种简单的习惯性行政思维下的制度性羞辱。 在世界范围内,恐怕也没有多少国家会通过政策的出台把婚姻和工作、房子等硬性捆绑在一起。然而,我国在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习惯于把公民的婚姻、工作、房子,甚至提拔等拴在一起——无论是“就业式离婚”还是“拆迁式离婚”,都是这种惯性思维、惯性政策延续的恶果。 “制度性羞辱”,是社会伦理学家马格利特在《正派社会》一书中所提出的一个概念。在该书中,他力倡这样一种社会伦理规范:“不让社会制度羞辱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 但如今,人和镇的村民用一种“离婚”“结婚”的艰难方式,顺应着这种“羞辱”。这是一种让人最感无奈、也最易被习惯的“羞辱”。在这一事件中,社会的整体羞耻感在高达98%的离婚率下悄悄变得麻木,而社会惯常的伦理秩序也遭到一次荒谬的解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