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晋晖 发自北京
“2007年底前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这是一块硬骨头,也是一项硬任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在该部日前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向在座的各省市劳动保障厅局长提出上述要求。半个月之后,该部部长田成平向社会公开了这项承诺,被媒体称为“军令状”。
“定在2007年底之前完成,表示政府决心在本届任期之内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有学者这样认为。
“时间紧,任务重”是这些厅局长们听到这项要求时的第一反应。“这项任务硬就硬在经过这几年的清欠之后,有政府背景的国有企业成为了历史拖欠的主体之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昨天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苏海南介绍,从2003年底总理亲自讨薪开始,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清欠农民工工资的力度,基本解决了每年当期拖欠的问题。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全国已偿还农民工工资331亿元,偿付比例为上报拖欠总额的98.4%。
“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历史拖欠,其中,国有企业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因为国企承担的建筑工程大多是政府的,往往是政府的欠账最终导致了对农民工的欠薪。”苏海南说,“另一部分则是由于自身经营不善而导致的。”
田成平强调,今年该部将会同国资委等部门制定分类解决国有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工作方案,加大查处恶意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工作力度,加快建立预防拖欠和保障工资支付的制度。
分类解决的基本原则有两条:属于政府欠账的建筑行业,政府要在预算中拿出钱来专项支付;属于企业经营不善的,即使破产,企业也要把这笔钱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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