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引资办法可能修改 外资观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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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3:11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琦 胡进之 发自上海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于希望引进外资的中国金融业也是如此。《第一财经日报》获悉,关于新成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引进外资的管理条例将可能面临不得不进行修改的局面。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一位人士透露,银监会可能将修改关于财务公司引进外资的相关管理办法。 2004年9月1日,银监会实施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为其在我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内部财务管理服务。财务公司可由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同时,鼓励外国战略投资者参股中资机构已设立和即将筹建的财务公司,单个机构参股比例可达20%。 据记者了解,目前江西铜业集团和天津港务集团均有成立财务公司的意向。不过据上述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人士介绍,两家不但没有能够顺利引进外资注资,而且“离成立财务公司还差得远呢”。 他同时表示:“目前中国的财务公司中基本没有外资参与,现在说是引进外资,但是很困难,要么引进的是‘假外资’。实际上外资不会教你什么管理经验。而且关键是中国目前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规模太小,而外资在投资前要进行详细的考察,花费很多费用,这对外资来说是件不值得做的事情。而且财务公司虽然是独立法人,但是做的项目内部性很强,很多是对集团内部公司的贷款融资业务,这种情况也是外资不愿意看到的。” 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目的是盈利,对于企业内部的项目来说,这一标准的执行力度让外资产生怀疑。 目前财务公司肯定属于金融机构,但是否像商业银行一样带有商业性质,上述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人士也认为没有明确定义。“是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说不清楚,但是目前还都是盈利的,可以有分红的。” 有着上述特点的中国财务公司在引进外资上举步维艰。这也使得关于引进外资的条例可能要进行相关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