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红缨
重庆报道
多少有些物似人非的味道。10月24日,位于重庆市药监局7楼的重庆医药行业协会有些冷清。
这是一段特殊的时期:9月份,会长递交了辞职信,他是原重庆市药监局局长。和他同时辞职的,还有秘书长,现药监局的一位处长。
新的会长选举要等到年底,现任副秘书长郭绪忠告诉记者,现在会员单位正在考虑合适的人选。
这是重庆8月份展开“党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脱钩”的一个标本:重庆各党政机关,要与1000多家行业协会清产分家,最后截止时间是11月30日。
继上海、广东等地之后,重庆的改革又为中国的行业协会与民间组织的管理和发展作出了新的探索。
重庆整饬行业协会
10月17日至23日,重庆市对市级党政机关“政社分开”改革进行了督查。“整体推进是乐观的。”重庆市工商局中介处处长冯忠良告诉记者。
中介处设置于2003年,它的另一块牌子是“重庆市中介机构、行业协会规范与发展领导小组”。重庆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晞朦称:“这个处室是为改革专设。”
这次督查中,重庆市卫生局的“百分百执行”成为楷模,他们不仅与挂靠该局的行业协会脱钩,而且与其他性质的协会也完全脱离关系,做到“五脱钩”——人员、资产、业务、办公住所和利益均与党政机关脱钩。
市经委这个“大户”的改革亦得到肯定,其主管的行业协会达32家,除15家没有人、财、物的纠葛协会外,其余17家正在积极分离之中。
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也在促进着脱钩的进程,某政府部门几乎每个处室都有关系密切的行业协会,在清理过程中,各个处室互相举报,使“家底”“暴露”得干干净净。
据中介处提供的数据,重庆截至目前,全市已注册的市级行业协会137家,区县级行业协会879家。这一千余家行业协会大部分由行业主管部门发起,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协会兼任职务的现象普遍。
自然,这些“体制内生成”的协会具有一切官办协会的弊病,并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唐尧认为,最为严重的是,它导致行政公权丧失了中立性。
李晞朦介绍称,重庆此次改革涉及的范围包括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协会限于行业协会,暂不包括专业协会、联合性团体及学术团体。
作为牵头单位的工商局,在9月30日前完成了与其下4家行业协会的“脱钩”。冯忠良曾兼任其中一家协会的会长。“开始还有些担心,这些会员单位能否组织起来,实际上他们很快就选出了新的会长,现在已搬离工商局大楼了。”冯说。
改革实际上从2003年就正式开始了。这一年8月,重庆市政府出台《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工作意见》,要求“2003年内,政府机关与各行业协会、所有中介机构完全脱构”。
但是,由于牵涉到各方利益,这个目标未能如期实现,至2005年8月16日,新的《关于党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脱钩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才得以出台。
李晞朦称,“两年间,反复征求各单位、行业协会意见,相关会议讨论达十多次,《意见》几十次易稿。
但阻力仍然存在。在10月中下旬的督查中,检查组发现,“有的单位几乎没动”。他们的理由是,中央都没动,重庆为什么要动?
重庆市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蒲奇军认为,争议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国家对行业组织管理模式的选择一直举棋不定。它导致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迟迟未能出台,使得从中央到地方,及各地方的改革难以保持一致。
管理模式的探索
我国的行业协会从1980年兴建至2002年,经历了官办协会阶段、官办—民办并存阶段。从2002年至今伴随着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则进入官办行业协会改革兴起,以及民办行业协会快速发展的阶段。
首先是上海的“三元管理模式”。2002年1月,上海市成立了行业协会发展署,其基本功能就是承担行业协会组建权,业务管理部门则负责对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社团局负责登记和管理。
深圳实行的是“新二元管理模式”。该市在2004年6月设行业协会服务署,承担行业协会申请成立的登记前审核工作。申请经行业服务署审核同意后,就可进入民政登记程序。
而广东省人大于2004年提出“准一元模式”的方案,即行业协会设立申请人直接将材料报送到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征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意见,再根据申请文件和部门意见对是否予以设立作出决定。
重庆此次改革的内容可概括为“五脱钩”,即行业协会的人员、资产、业务、办公住所和利益均与党政机关脱钩。即党政机关干部不得在行业协会任职,行业协会不得与业务主管部门合署办公;行业协会不得与党政机关财、物分开。
接照《意见》规定,脱钩后行业主管部门除依法从形式上审批行业协会的设立,监督引导行业协会发展外,其需要行业协会承办行政事务的,应实行购买服务。
而设于市工商局的中介处,其主要职能是制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改革方案和有关方针政策,并向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它职责比较务虚。”冯忠良说。
冯忠良透露,最早的方案,是想借鉴上海模式,赋予中介处行使行业协会的管理、审批权,因其依托工商的信息平台,具有资源优势。但反对意见认为,中介处如既是政策制定者,又是执行者,过于集权,而上海模式的缺点在于,需要建立一个庞大的机构,增加了管理成本,且使行业协会又添了一个“婆婆”。
此外,还有重庆市工商联多次呼吁,将行业协会交他们管理。他们认为,工商联作为区域性的商会,有民间性,而对比较单纯的行业协会,又具有政治上的优势,影响力也更大。但这个意见也遭到否定,理由是,根据现行法律,对行业协会的前置审查应是一种“行政审批”,工商联只是一个社团法人,由社团来管理社团,与法律不符。
有专家评价说,目前各地推行的改革虽削弱了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联系,但其实质没有取消或减少政府对行业协会的管理权力,在现行体制下,也可以理解。
民间组织的发展方向
唐尧教授认为,各地方推行的改革之所以显得很“温和”,主要是涉及太多既得利益。
“对行业协会,因为有利可图,一些政府部门不愿放手,而另一些公益性的NGO,则不愿负责,使得他们生存举步维艰,有的NGO为了获得法人地位只好去做工商登记注册。”
记者从重庆市工商局了解到,重庆的“棒棒”们曾想成立一个“棒棒协会”,但找了几年都没找到一家主管部门,到现在也没成立。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教授认为, 要改变目前的现状,就必须改变中国NGO现行的登记监管体制,并以此为基点构建一个全新的法律制度框架,建立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包括备案注册、登记认可、公益认定的三级民间组织准入制度。对于满足特定条件的民间组织,由国家授权的监管机关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受理、分类、登记并予以认可。
现已有信息在透露,改革似乎正在朝着这个方向渐进。
冯忠良称,“改革最终会朝‘一元式管理’发展,协会实行登记备案制,政府只负责宏观层面的引导,协会如企业一样,只受法律、法规的约束。”
学者余晖撰文指出,“中国各地方推动的行业协会的改革,有利于从根基上重新构造行业组织的微观基础,然后再由下至上地推动金字塔塔中和塔尖的重组。”
蒲奇军亦认同这个观点。“局部探索都是有益的。就像达芬奇的画,你只是添了两撇胡子,但她就再也不是蒙娜丽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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